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黑河湿地申报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工作实施方案和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30 09:5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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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发〔2014〕132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部门、单位:

《张掖黑河湿地申报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工作实施方案》和《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张掖黑河湿地申报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工作实施方案

      2.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7日

附件1:

张掖黑河湿地申报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做好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申报工作,更好地保护黑河湿地良好的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提升张掖黑河湿地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把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为管理体系完善、技术手段先进的国内外一流湿地自然保护区,根据《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重要湿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张掖黑河湿地是大自然赋予张掖的宝贵资源和亮丽品牌,在甘肃乃至西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具有突出地位。国际重要湿地是全球湿地生态保护行动的最高荣誉,把黑河湿地申报为国际重要湿地,对于服务宜居宜游首位产业,引领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全市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绿洲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湿地公约》和国家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湿地公约的国际平台,在科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围绕填写国际重要湿地数据信息表,组织权威专家成立课题组,开展深入的科考和调查,全面调查清楚张掖黑河湿地生态特征,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形成专业的数据材料,努力将张掖黑河湿地推向世界,将世界的智慧留在张掖,力争2015年申报成功。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的目标,始终秉持“立于生态、兴于经济、成于家园”的理念,坚持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维护生物多样性安全为宗旨,通过将张掖黑河湿地申报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进一步加强黑河湿地资源保护、管护体系、科学研究、宣教培训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张掖黑河湿地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使张掖黑河湿地在国际上有声誉、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

三、主要工作及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4年10月底完成) 

1.制定《张掖黑河湿地申报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市湿地局

2.组织召开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工作动员大会,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县(区)联动、部门协调、分工负责,强化信息沟通和协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深入学习申报的有关办法和措施,考察了解创建国际重要湿地的成功工作经验。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国际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数据信息表填写注释和指南》、《国际重要湿地未来发展战略框架和指南》,明确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标准,湿地的功能和价值,包括水文、生物地理、植物区系、动物区系、社会和文化,以及规划和采取的保护措施等信息内容。

牵头单位:市湿地局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组织权威专家,成立专家课题组,开展深入的调查和资料数据汇总,全面调查清楚黑河湿地的生态特征,摸清家底,形成专业的数据材料,并编制管理计划。

牵头单位:市湿地局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邀请国家林业局湿地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对张掖黑河湿地生态环境进行预评估,确定申报标准和依据。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申报(2014年12月底完成) 

1.对照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标准及数据信息表的要求,完成申报资料填写工作。在填写过程中,要明确湿地的边界变化和地理坐标,绘制重要湿地矢量图,清晰表明指定湿地的边界,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提供的矢量数据和GIS文件准确。

牵头单位:市湿地局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收集整理申报国际重要湿地有关表格、图件、文献资料,完成管理规划、主要科研报告和书目等。

牵头单位:市湿地局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聘请国际知名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和把关,完成申报国际重要湿地数据信息文本翻译、制作等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湿地局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上报黑河湿地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报告,提交国际重要湿地数据信息表、所附地图及信息表的电子版本,经市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林业厅组织初审。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组织评审(2015年10月底完成) 

1.邀请省林业厅组织专家初验后,形成正式报告,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并抄送国家林业局、国家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接受国家林业局等领导专家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并提供所需的文件、文本、规划及图纸等资料。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发布授牌

申报成功后,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林业局领导、湿地国际专家、国家履约办有关人士授牌,并加强宣传,全面提升张掖黑河湿地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牵头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的全新工作,要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申报,组织权威专家成立专家课题组,开展深入的调查,全面调查清楚黑河湿地的生态群落和动植物的生长生活情况,摸清家底,形成专业的数据材料。

(二)有关县区和部门要把申报工作作为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大市”战略的重大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对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措施,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有力有序的开展申报工作,争取早日申报成功。

(三)申报中要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科学划定申报国际重要湿地的四至界线,实现保护与开发并重。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保障申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在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要把申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领导力量到位、申报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按照“市里保重点,县区包辖区”的办法,由各级各单位和社会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申报资金及时到位,保质保量完成申报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实行申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分级负责的目标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全程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对进展快的责任单位要进行表彰,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排名居后、影响大局的单位,要公开曝光,保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申报国际重要湿地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要组织市内各新闻单位和邀请其他驻张新闻单位,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申报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让申报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2:

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实现跨越发展,依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的奋斗目标,秉持“立于生态、兴于经济、成于家园”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功能完善”的原则,突破数量、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精品,加快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版)》,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建设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清新舒适的园林城市。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版)》,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力争到2016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确保“四项”硬件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继续强化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各项软件指标的建设力度,力争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的良好态势,努力把我市建成更具活力、更有品位、更加宜居的现代园林城市。

三、主要工作

(一)综合管理方面

1.健全城市绿化规章体系。积极推进出台《张掖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张掖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及《张掖市绿色图章审批制度》,启用绿色图章。制定《张掖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及养护管理制度》、《控制大树移栽制度》、《城市园林绿化公示制度》及《张掖市公园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城市绿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绿线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等建绿、护绿、管绿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科学化、法治化运行。

2.编制各项城市系统规划。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水平,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完善各项系统规划。一是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结合《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年)》,修编《张掖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年)》,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及时在我市几个主要宣传媒体上公布。二是加强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安全,提升城市功能。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并按程序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三是紧紧围绕“一城、两翼、三带、九区”的旅游空间布局,大力挖掘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注重历史风貌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按程序审批并严格实施,确保历史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四是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2〕249号)要求,组织开展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内的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注重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编制和完善《张掖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张掖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区域性物种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大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使市域内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和生物物种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3.创新管理体制。一是以建设数字化城管平台为抓手,积极探索建立涵盖城市绿地分布、植物物种分布与数量统计、古树名木挂牌建档与卫星定位等内容的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及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完善配套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便市民了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动态,达到数字化动态管理的创建标准。二是大力开展园林化单位和花园式小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门前摆花等新型绿化美化方式,拓展绿色空间,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园林化单位和花园式居住小区。对绿地率不达标的小区年内必须落实绿地面积并全部绿化达标。三是各街道(社区)要配备专(兼)职干部,组建社区绿化工作队伍,认真组织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开展绿地认养、认建、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二)绿地建设方面

1.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品的道路绿化要求,紧跟市政道路建设步伐,巩固现有绿化成果,增加道路绿化中乔灌木比例,扩绿加密行道树,营造高大、浓密的城市道路景观效果,做到修路与建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确保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绿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依托重点园林绿化项目,着力加大公共绿地建设。重点做好高台北路、白塔路、昭武路等主要道路两侧及滨河新区等主要地段的景观绿化建设,实现净增绿地面积63公顷。不断创新公共绿地服务形式,在广场、公园、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等场所,采用植草铺砖或种植乔木的方式配套建设林荫停车场,确保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

3.结合老城区改造建设,积极协调建设、规划、社区等部门单位,加大社区小游园的规划建设力度,采取“空地造绿、改地建绿”的建设思路,加快居住区绿地建设步伐,在建成区内新建一至两个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着力解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低的问题。

4.多措并举,积极发展生产绿地。城区周边各林场、苗圃为我市重点生产绿地基地,应加大引进优质绿化苗木力度,做好驯化、繁育、推广工作,培育一批抗污染、耐盐碱、抗病虫害强的园林绿化植物,不断提高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的自给率。

5.拆墙透绿,整治私搭乱建。推进城区各单位家属楼打包组团,实行综合物业管理,拆除不必要的围墙、栅栏、提高城市通透感和通行能力,必要的地界分隔一律以绿化方式进行。

(三)建设管控方面

1.规范全市公园各类标识牌,设立游客服务中心,压缩经营服务摊点,落实各项公园管理制度,规范公园管理行为,提高公园服务水平。开展“星级公园”评选活动,抓好公园硬件、软件建设,挖掘文化内涵,提升公园综合服务能力。

2.加大节约型、生态型园林绿化建设。坚持实施“五位一体”的节水战略措施,在绿化建设中积极推广中水利用,普及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强节约用水宣传,采用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方式,走适宜我市气候环境特点的节水建绿道路。积极推广爬山虎、五叶地锦等植物为支撑的立体绿化模式,拓宽拆墙建绿、透绿方式。探索以虫治虫、以鸟治虫的生物防治技术,逐步在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等各类绿地建设中推广应用,控制病虫害的加深或蔓延,实现生物防治推广率大于50%。

3.保护和完善城市河道绿化,在城市河道、湖泊的整治保护和园林水体的构建中,大力提倡生态驳岸,尽量减少钢筋混凝土和浆砌挡墙的硬式驳岸,适当采用置石、叠石,减少水流对土壤的冲蚀,创建有利于湿生、水生植物为主体的岸栖生物的生长环境,确保水体岸线自然化率、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

4.不断完善绿地系统功能。按照我市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绿地系统,有效保护和利用好城郊绿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多种绿地,因地制宜建成各类小游园,融合生态效益和休憩、娱乐功能,与农家乐饮食文化相配套,凸现综合经济效益。在绿化建设中,完善绿地系统防灾避险、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功能,划分应急区、避险区、科教区等各类功能区,配套应急救助设施、生活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实现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

5.加强城市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建设。注重城市历史风貌和文物古迹的保护,认真制定历史文化、风景管理区保护规划和实施细则,建立保护档案,落实保护措施,使文物古迹及其处所环境得到切实保护。

(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音污染。加强城乡污染综合治理和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抓好工业烟气治理和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要做好空气污染指数、地表水、区域环境噪声评价等测评监管工作,确保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5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大于56dB。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确保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

2.按照《甘肃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合理分解《总规》项目,积极编制项目,采取生态修复和湿地封育等措施,改善湿地环境,恢复湿地生态,充分发挥湿地的城市“绿肺”功能。

(五)节能减排方面

1.广泛采用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建设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步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和再生水利用率。

2.推进市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和工业废水排放,大力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3.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设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减少资源消耗,实现人、建筑、自然的和谐共处,提升建设质量和效益,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生态张掖建设。

(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规划、建设、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景观设计和综合治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综合实施城市区域或街区设计,准确把握城市建设规律,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确保城市容貌评价值≥8。

2.保证城市生产和生活用水,确保城市管网水检验合格率不低于99%。

3.市政、环卫部门要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设施建设,进一步配套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扩建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

4.市政、路政部门要不断加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道路维护和管理力度,做到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公安部门要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平均车速≥35公里/小时,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七)改善人居环境方面

1.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建市”的理念,加快完善城市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基础配套设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2.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加快实施,基本消除建成区棚户区,妥善安置棚户区和城中村原有居民,确保安置小区有物业管理、生活环境有改善。

(八)社会保障方面

1.继续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大力改善城乡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扩大农村危旧房改造覆盖面,力争住房保障率达80%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2.加大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力度,加大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并配套维护管理措施,严格各项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落实责任(2014年9月至12月)。成立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良好氛围。制定下发《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及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认真分解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及时梳理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5年1月至12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和《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人员、资金、措施到位,工作按进度实施,重要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按期开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三)检查整改,及时申报(2016年1月至6月)。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整理汇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资料、数据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核实工作完成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后,组织撰写申报材料,及时向省住建厅提出初审验收申请,经省住建厅审核后向国家住建部申报。

(四)强化基础,整改提升(2016年7月至12月)。邀请省住建厅专家组对我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行基础评定,对专家组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五)考核验收,总结工作(2017年1月至8月)。完善申报材料,认真做好验收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制定迎接考核验收计划;成立迎接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迎接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认真总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实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市创建办制定《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细则》、《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分级负责的目标考核体系;坚持定期调度,创建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汇报,年底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将创建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考核指标,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全程督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经费投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量大面广,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障,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拓宽融资渠道,按照“市里保重点,县区里包辖区,开发商包小区,单位包达标”的办法,由各级各单位和社会积极筹措资金,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的缺口,确保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严格依法管理。严格控制绿线,尽快出台《张掖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张掖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张掖市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等法律法规,并由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具体负责实施。园林绿化工程及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审批,实行绿化不达标一票否决,不得进入下一个审批环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园林绿化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在绿地内建设临建和停车场等破坏绿地的行为。旧居住区绿化不达标的,采取破硬还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方式改造升级。

(四)广泛宣传动员。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各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要优先报道、重点报道、全方位报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发动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爱绿、护绿的意识,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为。

附件:张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