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生态工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出台《张掖市推进生态工业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对推进生态工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过亿元,在科技创新和创建名牌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该办法的出台对促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激发中小企业提质增速迸发活力,具有积极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 为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形成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和地方企业和谐共生、工业企业和谐共赢的局面,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市政府印发《张掖市建立重点项目互保共建和工业企业互为市场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 为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下发《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及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印发《张掖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2014年度工作方案》。通过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构建起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安全集约的供用水体系和先进特色的水文化体系,不断提升全市水生态的自然、用水、管理和意识文明水平,实现“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