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27 17:4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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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2014年7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大博物馆建设、招商项目落地服务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文广新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大博物馆建设的意见的请示》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大博物馆建设,一要明确建设定位。坚持“大”与“小”结合、综合馆与专题馆结合、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结合,突出自然地理和历史文化特色,挖掘底蕴优势,丰富建设内涵,发挥串点成线、以线促面的效应,加快大博物馆建设进程。二要突出地域特色。紧紧围绕我市丰富多彩的历史遗迹、人文景观和优美独特的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深入挖掘各类特色资源,重点建设一批类别多样的专题博物馆,强化展示效果,增强吸引力。三要形成建设合力。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的积极性,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渠道,综合利用各类优势资源,形成大博物馆建设的强大合力。四要完善配套体系。把大博物馆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在城市改造和开发建设中推进大博物馆建设。五要争取国家支持。紧紧把握国家支持地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利机遇,认真谋划和上报一批博物馆建设项目,积极沟通衔接,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缓解地方财政的投资压力。

会议确定,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加快推进大博物馆建设的意见》,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招商局《关于成立张掖市政府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的请示》

会议强调,市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成立后,要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的衔接协调,把帮助办理手续、协调解决矛盾、督促项目落实作为主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责任,全力做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市招商局要创新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进一步完善人员管理使用、任务分解交办、工作考核奖惩、协调督查落实等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全力支持市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开展工作,切实为招商项目落地和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升新的水平。

会议确定:(1)全市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工作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义总体协调,市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2)由市招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充实市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办公室组成人员,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研究通过了市民族宗教委《关于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请示》

会议确定,推荐市人民政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肃南县明花乡党委书记贺卫国同志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由市民族宗教委负责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四、研究通过了市人防办《关于修建张掖大剧院人防工程申请使用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请示》

会议确定:(1)根据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规定和省人防办批准意见,从市人防办历年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中列支3600万元,用于修建张掖大剧院地下人防工程,资金要优先考虑张掖大剧院主体部分的人防工程之需。(2)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人防办、工程建设单位配合,做好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工作,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工程建设加快进行。

五、研究并原则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张掖农友化工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张掖农友化工公司职工信访问题继续由市委、市政府成立的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市工信、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快后续工作进度,确保信访问题尽快彻底解决。(2)张掖农友化工公司149.33亩原工业用地性质调整及处置工作是解决该信访问题的重要环节,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利益,妥善做好土地使用权处置相关工作。(3)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张掖农友化工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研究论证具体问题,细化完善工作程序,报信访问题处理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4)张掖农友化工公司职工信访问题处理工作小组要统筹各方力量,做好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企业经营者、退休离岗职工、在职职工几方面的工作,讲清政策、晓以利害,确保资产处置与信访问题同步解决、不留后患。

六、研究了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关于将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办公楼房屋产权办理到市土地规划勘测院名下的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将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办公楼房屋产权办理到市土地规划勘测院名下。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七、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土地出让金建设张掖客运中心站征地费用的请示》

会议确定:(1)市财政安排资金900万元,用于建设张掖客运中心站征地费用补助。(2)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张掖客运中心站建设土地出让及国有股份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早建成投用。

八、研究了市人社局《关于申请解决2014年度工伤认定案件调查费的请示》

会议确定:(1)市财政核拨全市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工伤认定案件调查费22.4万元。(2)今后年度工伤认定案件调查费列入财政预算。

九、研究了市财政局关于有关经费的安排意见

会议确定:(1)市财政补助市国家安全局反恐维稳技术装备购置经费20万元,所需设备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2)从市级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234.4万元,其中为2013年市上新建的28个蔬菜肉食直销店补助134.4万元;为张掖大华汇丰公司食品冷链建设项目补助100万元,该项目其余1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由甘州区政府负责解决。由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安排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充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研究提出今后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价格调节基金充分发挥应有作用。(3)市公安消防支队收缴的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为支持消防信息化建设,市财政从2014年至2017年按市公安消防支队上缴罚没收入的80%安排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2017年以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出席:黄泽元 陈 义 余 锋 王方太  盛明生 张稔农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