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4〕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制定的《2014年张掖市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2014年张掖市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2014年5月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4〕2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导向作用,有效配置银行信贷资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特制定2014年张掖市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原则,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切实保障关键领域发展需要,加强薄弱环节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跨越发展。
二、预期目标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实现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的年度发展目标,就要求全市银行业2014年力争实现贷款增速23%以上、新增贷款70亿元以上、总量超过360亿元。
三、重点工作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宜居宜游首位产业、生态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小微企业和民族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全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强化“三农”金融服务,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提高涉农贷款比例,有效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全市农业结构调整思路,支持玉米制种、畜禽养殖、高原夏菜三大优势主导产业,做好信贷安排和额度规划,保障计划新增的70万亩玉米制种、50万亩高原夏菜、40万亩中药材、45万亩马铃薯、3000万袋食用菌的资金需求;支持新建60个规模化养殖小区,确保肉牛、肉羊的饲养量完成100万头、500万只羊的目标;支持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和制种、草蓄、果蔬等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二是加大对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托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创新信贷产品、树立信贷品牌,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简化审贷流程,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购置农机具、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农田整理、农田水利、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农业生产用途,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原则上应低于本机构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平均水平。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提供不同期限的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对从事种植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可达所需投入资金的 70%,其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可达所需投入资金的60%,家庭农场单户贷款最高可达 1000万元。
三是加大对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力度。从粮食和农产品安全大局出发,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严格、五禁止”措施,坚持绿色发展取向,优先保障绿色有机现代农业信贷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和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切实降低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融资成本,配套支撑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生产和产业链延伸,支持扩大有机农产品生产面积。
四是加大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关注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找准金融支撑点,支持生态护岸、城市水系连通疏浚、湿地填封育保护及补水等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的信贷需求。继续做好河西走廊国家级高效节水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金融支持工作,重点支持水库水源工程建设和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注流治理、重点河段整治等项目,确保发展高效节水面积16万亩和保障20万人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需求。
五是有效满足普通农户小额信贷的金融需求。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手段创新适合农户需求的金融产品,依托具有小额信用贷款和还本付息功能的银行卡,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打造小额信用贷款服务品牌。
六是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继续推广深化“三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针对“三农”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案。在粮食种植领域,重点开展农机具抵押、存货抵押、大额订单质押、涉农直补资金担保、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等业务;在经济作物种植领域,探索蔬菜大棚抵押、现金流抵押、林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在畜禽养殖领域,重点创新厂房抵押、畜禽产品抵押、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等贷款业务。
(二)支持宜居宜游首位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突出宜居宜游首位产业,加强对宜居宜游消费产业链的信贷支持,不断催生新型业态。
一是支持大景区建设。深入研究大景区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寻找金融服务着力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突出支持丹霞国家地质公园快速通道和景观大道、大湖湾、扁都口、焉支山、裕固风情走廊等34项旅游续建项目,丝绸之路古城邦、骆驼城古遗址博物馆等重点文化项目,体育公园、公共足球场等体育场馆建设项目和滨河新区自驾游营地、园际乡村俱乐部等经营项目。
二是支持文化产业企业。推进文化金融合作,打造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拓宽文化企业贷款抵质押物范围,以景区景点的债务性资产为主,积极推动债务转股权债权,加大对民调民谣演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已初具规模的山丹剪纸、肃南祁连墨玉、甘州小调等民间文化发展壮大。
三是支持新型物流产业。重点支持张掖国际物流园区、绿洲现代物流园区、火车站物流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山丹、民乐超大规模高速服务区和物流园的金融对接工作,支持张掖国际商贸城、天佑金三角商业广场等商流基础设施建设。
(三)积极助力生态工业发展,夯实经济增长基础。重点加强对全市全年开工建设的522个项目的信贷支持。
一是支持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发展。在信贷资源分配上,坚持生态立市,从资源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产业集群化方面着手,重点支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做大做优做强,用金融服务方式和信贷资金引导项目储备偏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态工业的积极性。重视节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符合国家调控政策、信用度良好、评级较高、年耗电在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实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
二是支持优势工业产业。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趋向,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资金和授信规模,重点支持“3341”项目工程和全年在建重大项目。积极支持高台高崖子滩、甘州平山湖等5个“百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建设,高台汇能一期9兆瓦、二期50兆瓦等已核准的6个项目,甘州区新核准的2个50兆瓦风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能发电2个项目,抽水蓄能、花草滩2×300千瓦煤矸石发电项目和张掖火电二期项目的资金需求。14.紧盯影响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工业项目。继续配合做好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建设金融服务工作。
(四)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的提升。大力开展产品与服务创新,开发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信贷模式和服务流程。用足用活信贷激励政策,加强对辖内支小再贷款的管理、投向、合规使用和政策效果的监测考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和运用好国家支小再贷款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债券融资模式,开展定向辅导和培育,提高辖内小微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的能力,充分利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张掖中小企业孵化中心,扩大我市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探索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重点对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守信用的小微企业进行定向辅导和培育,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信息通报制度,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信用环境。
(五)严格落实住房金融信贷政策,推进城镇化建设。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从房地产供需两端有效调节资金流动。严格执行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大力支持具有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建设,保障乡镇道路、供热、供排水资金,不断提升城镇宜居舒适度。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发放贷款。
(六)加大支持民生经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实际做好“插花式”扶贫工作,针对贫困地区不同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研发适合扶贫开发实际的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承担康复扶贫贷款发放工作,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金融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贷管理制度,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支持创业促就业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大对农村妇女、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支持力度,做好创业、就业贷款发放工作。根据大学生“村官”创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继续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发放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以结构调整为抓手,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把保持信贷合理稳定增长,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金融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着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加强宣传和配合,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探索建立重要业务信息共享机制、重点项目进展通报机制、重大政策出台前沟通磋商机制,切实加强信贷政策与财政、产业、土地、就业、收入、环保、金融监管等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政策合力效应的最大化。
(三)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弱势群体和弱势行业的信贷投入。认真执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调剂力度,重点支持涉农贷款比例高、执行政策效果好的金融机构增强贷款能力。
(四)坚持市场定位,立足各自优势开展支农服务创新。在业务领域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立足各自优势,分重点支持:农业发展银行重点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要农产品收购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农业银行利用县域资金、网络、专业优势,重点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信贷需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重点满足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其他商业银行也应发挥自身优势,简化涉农贷款手续与抵押方式,提高支农贷款数量和比重;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机构应以满足普通农户信贷需求为重点,力促弱势群体发展。
(五)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建设深化年活动,不断提升金融综合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大力开展农村支付业务创新,推广POS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业务,提供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二是支持农村粮食、蔬菜、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类专业市场使用银行卡、电子汇划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探索依托超市、农资站等组建村组金融服务联系点,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丰富村组基础性金融服务种类。三是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对涉农企业、经营主体的信用采集和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信贷投放相结合,支持守信涉农主体融资。四是做好“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试点,完善科学有效的金融消费争议纠纷调处解决机制,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