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12-25 17:10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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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4〕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平安张掖建设,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性,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用正义和良知唱响了时代的正气之歌,举起了引领高尚思想道德潮流的鲜艳旗帜,为平安张掖建设注入了正能量,成为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学习的榜样。

见义勇为是人类社会的高尚行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也是建设平安张掖、法治张掖的重要内容。全市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坚持正义、不畏邪恶、临危不惧,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在群众危难时舍身相救,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谱写了一曲曲撼动人心的正气之歌。他们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中华民族不畏强暴、弘扬正气的高尚情操。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张掖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授予张希军等6名同志“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各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奖金10000元。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在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张掖平安建设中再立新功。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他们为榜样,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学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精神;无私奉献、顾全大局的追求;维护正义、促进和谐的社会责任感和心系群众、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传承见义勇为精神,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和谐氛围,进一步发展壮大见义勇为英雄群体,为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2.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进事迹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