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提高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抗震防灾能力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发张掖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张掖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为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和水平,市政府印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张掖市第五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命名万禾草畜产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1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全市第五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号召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积极学习借鉴他们在经营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树立育品牌、拓市场、强产业的创新发展意识,不断强化企业自身建设,加快企业成长步伐,力争为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为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打造宜居宜游生态城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及重点文物大遗址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历史环境、重要历史地段、重点文物及大遗址的保护,挖掘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节点,建设历史传承与时代气息共融的历史文化名城。
● 为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张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张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