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19 18:01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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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2013年11月1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旅游大景区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祁连玉文化产业园管理事权划分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关于加快推进旅游大景区建设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旅游大景区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培育宜居宜游首位产业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丝路明珠金张掖、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积极顺应旅游业优化升级的趋势,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措施责任,着力推进资源整合聚集,着力完善城市旅游功能,着力培育特色旅游品牌,着力强化旅游行业监管,着力创新旅游体制机制,加快旅游大景区建设进程,力争到2020年把我市基本建成西部区域性游客集散中心、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国际特色旅游度假名城。

会议确定,由市旅游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和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书面征求到的意见,于11月20日前完成修改完善工作,报请市委审定。

二、研究了《张掖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讨论稿)》

会议指出,科学规划、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是深入实施 “3341”项目工程,搭建生态工业发展平台,培育优势产业集群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要牢牢把握率先转型跨越的总基调和做大做靓宜居宜游的战略基点,按照“两个园区、千亿产值”的目标,突出发展生态工业,着力优化全市开发区结构布局,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努力实现错位发展,将开发区建设成为综合环境优、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会议确定,由市发改委负责,对规划内容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提升层次水平,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审定后报省政府审批。

三、研究并原则通过《张掖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年)》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清醒的文化自觉、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创建工作组织好、推进好、落实好。要科学论证创建规划,突出创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创建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分解量化细化市、县区各自承担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确保稳步有序推进。要加大资金和资源整合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发挥最大效益。要坚持把创建工作与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项目投资,大力引进社会资金投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会议确定:(1)由市文广新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于11月22日前完成《规划》修改完善工作,经市政府副市长王方太审定后印发实施;(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市委审定;(3)今年底或明年初,结合全市有关会议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四、研究并原则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方案》、市监察局《张掖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现实需要。一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体现改革精神,切实解决分散交易存在的弊端和问题。二要遵循“放权、效能”原则,最大限度给予县区决策权和执行权,着力提高行政效率。三要探索建立简单、务实、管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市场秩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质量。

会议确定,由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于11月22日前完成《方案》和《办法》修改完善工作,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审定后下发试行。

五、研究了市总工会《关于召开2013年度政工联席会议的请示》

会议确定:(1)以适当形式行文,明确建立《张掖市政工联席会议制度》;2013年度政工联席会议由副市长关尧召集并主持,择机召开。(2)由市财政局负责,就进一步提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市级配套部分提出具体意见,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提高配套比例;县区配套部分由县区财政负责落实。(3)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安排相关部门,结合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研究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场所问题;通过适当措施和渠道,确保把帮扶中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4)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研究提出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六、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文广新局《关于祁连玉文化产业园(玉水苑)管理事权划分的请示》

会议确定:(1)祁连玉文化产业园税费征收实行属地管理。2013年至2017年,所征税费全额返还肃南县;从2018年起,所征税费按甘州区20%、肃南县80%的比例分成,肃南县分成部分通过市区财政结算返还;园区建设用地出让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2)园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部由肃南县工商局履行。(3)肃南县在园区内设立警务室,负责祁连玉文化产业园建筑红线以内的治安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4)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负责,就祁连玉文化产业园事权划分及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专门文件予以明确。

七、研究通过市科技局《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请示》、《关于申报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的请示》

会议确定:(1)对2013年评选出的科学技术奖予以表彰奖励。(2)全力做好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八、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六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意见》、甘州区政府《关于批准滨河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

会议确定:(1)同意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分别编制完成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和甘州区编制完成的《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由市政府审批,报省政府备案,并抄送省环保厅;(2)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督促各县区扎实做好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

九、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市机动车协会申请给予部分经销商库存国Ⅲ排放标准机动车销售缓冲期的答复意见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对市机动车行业协会部分经销商库存156辆国Ⅲ排放标准机动车,给予销售缓冲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意见。(2)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督促该行业协会及经销商严格执行意见精神,不得延期销售、不得新增国Ⅲ排放标准机动车。(3)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督促该行业协会及经销商在销售上述准予延缓销售的车辆时,明确告知购车人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

十、研究了市城投公司《关于市公安局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确定,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我市实际,抓紧论证和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了市规划局《关于解决甘州市场工商局家属楼东侧出让土地相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确定,由市规划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甘州区配合,选择合适的置换土地,按照招拍挂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研究了市文广新局《关于市级政府机关正版软件安装工作有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确定,市级政府机关正版软件安装工作所需采购经费199.084万元,由市财政补贴50%,使用单位支付50%,本月底前全部安装完毕。

十三、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民政局《关于修订张掖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请示》、《关于修订张掖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市民政局于11月22日前完成两个《办法》修改完善工作,经市政府副市长关尧审定后发布实施。

十四、研究并原则通过市环保局《张掖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张掖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确定,由市环保局于11月22日前完成《规定》和《办法》修改完善工作,经市政府副市长张文池审定后发布实施。

出席:黄泽元 王 军 王向机 余 锋  张文池 王方太 盛明生 张稔农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