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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3〕2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3-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张掖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2013-201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精神,根据《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3-2015)》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推动实现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五年目标,特制定《张掖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3-2015)》(以下简称《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服务“宜居宜游” 首位产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抓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大关键环节,优化管理,深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促进与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优化创新环境,提升运用能力。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坚持在依法保护中推动运用,在依法运用中加强保护。创新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知识产权运用新模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快速增长。
(二)发挥市场作用,服务重点产业。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地位,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源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主体间合理配置,服务我市重点产业发展。
(三)加大统筹协调,实现特色发展。根据《纲要》的总体目标和《意见》的具体要求,以市级各职能部门为经、各县区为纬,把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县区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成效,推出一批自主创新典型,引导各县区、各行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各项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下同)
(二)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创新主体更加注重专利质量和效益,支持重点领域、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申请专利,“十二五”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83件,专利申请总量达到1800件、授权总量达到850件。(市科技局)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发展一批创新型企业,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稳定研发活动的比例达到50%,设立研发机构的达到20%,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达到5个以上,努力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技术标准,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四)强化企业商标管理。进一步规范商标监管,不断提高商标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效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使商标成为我市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有力支撑。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00件以上,驰名商标达到5件以上,著名商标达到58件。(市工商局)
(五)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根据国家和省上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培育工程,在全市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中,选择2-3家知识产权密集、具备一定工作基础、规模和效益良好的工业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工信委)
(六)推广应用正版软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机关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和整改,并重点选择在国资、银行、保险、证券、工商联、新闻出版等系统和机械、勘察设计等行业,强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探索建立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机制,强化版权公共服务与管理。加强著作权保护,大力营造公平、有序的作品创作、运用的良好法治环境。(市文广新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
(七)贯彻企业专利国家标准。引导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将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制订和实施工作与企业管理、研发、生产、服务有效融合,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中,优选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广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纳入企业负责人目标考核,将获取和运用知识产权作为研发、经营等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和突出贡献专家选拔评定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八)强化知识产权培训。与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计划对接,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以多种方式在高等院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中开展经常性知识产权教育,培养一支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惯例的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行政人员和执法人员。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队伍。培养一支熟悉企业研发和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骨干队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九)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依法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建设网络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分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发展广播影视新兴业态,大力实施广播影视精品工程,完善艺术创作激励机制、内容评价机制和技术发明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有关作品创作资助、评奖、推广、评论机制。通过改革创新、加大投入、政策倾斜,扶持创作生产,提高影视剧、纪录片等广播影视的原创能力。(市文广新局)
(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完善以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等形式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以中长期收益方式激励创新创业人才不断涌现和持续创新。完善国家资助开发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在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和知识型财产的交易中,保护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合理共享收益。(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一)深化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探索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在科技项目、企业兼并、技术交易、招商引资、技术标准、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评议,防控知识产权风险。(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十二)加强植物新品种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机制,着力加强种业创新基地建设,强化种业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种业核心竞争能力。继续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和申请保护,力争到2015年,全市申报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个以上。(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十三)加强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全市林业系统专利申请年增长率保持15%以上,到2015年全市林业系统专利申请总量达40件以上,力争打造和培育1-2个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品牌。充分挖掘原产地、遗传资源、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资源,推动林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市林业局)
(十四)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检验和鉴定标准,做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刑事执法与司法工作的衔接,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充分运用集群战役主战模式,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五)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设备更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适应知识产权战略要求的税收政策体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六)优化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专利条例》,适时修订完善《张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对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论证,对典型案件进行梳理总结研究,针对问题进行政策引导,优化我市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政府法制办、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政府研究室)
(十七)健全知识产权维权体系。建立由企业、行业组织、研发机构和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重点服务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企业、产业联盟等,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维权服务。引导和鼓励行业组织协调指导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研究制订服务于企业走出去和产品出口的知识产权支持机制。(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八)提高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创建集信息检索分析、咨询服务、展示交易、法律援助、战略决策支持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与利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关键领域,建设质量高、功能全、专业化的专利、商标、版权、标准等特色数据库。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制度,支持开展重点技术专利检索分析、信息咨询业务。(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
四、实施与考核
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推进计划》要求,落实经费和人员,明确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并在年度末向市科技局书面报送《推进计划》执行情况,由市科技局汇总上报市政府。
市科技局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督促检查《推进计划》的执行,提出工作建议,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
《推进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