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公报 > 2013年 > 第9期 >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张政办发〔2013〕2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冬季供暖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供热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切实做好供热前各项准备工作
今冬明春采暖期即将来临,各县区、各部门、各供热企业和单位要及早进入临战状态,对整个供热期的各项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供热不出问题。
一要抓好供暖设备的检测检修工作。各供热企业、单位要对供暖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排查。特别要把排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上一供暖期或往年出现故障较多的设备、管网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上,确保供暖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供热企业、单位的供热设备及其相关设施要在供热前20天检修完毕;计划年内有居民入驻的新开楼盘,要在供热前20天完成供热设备检测验收或供热衔接工作。质监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做好压力容器、仪表等设施的检验检测工作,严禁未经安全检测的供热设备投入使用,严禁供热设施带病运行。
二要做好燃料储备工作。各供热企业、单位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资金,尽早落实煤源,合理制定进煤计划,做好燃煤储备工作,在供热前至少储备和落实整个供热期40%以上的燃料。同时,要严把燃煤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燃煤进场入炉,严禁在不具备防护储备条件的场地堆放燃煤。
三要抓好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建设。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集中供热二期工程,临泽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山丹县集中供热工程,民乐县城区供热二期及管网改造工程,肃南县集中供热扩建工程是今年城镇供热的重点项目,目前,已进入施工的关键时期,市城投公司和临泽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锁定目标,优化施工方案,倒排工期,加强施工力度,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如期保质保量供热。
四要做好分散供热小锅炉运行监管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分散供热小锅炉的监管职责,督促供热企业、单位做好设备检修、设施改造、燃煤储备以及安全防护等各项工作,切实预防分散供暖小锅炉延迟供暖、中途停暖及安全事故等问题的发生。要特别重视和解决地源热泵供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热能补充不到位、回水回灌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五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采暖费是保障供暖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供热关系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供热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主动缴费意识,积极支持供热企业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缴纳采暖费,保证供热企业正常运转。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困难群体采暖费补贴、补助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冬季采暖困难。供热企业和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用户的沟通联系,以优质服务赢得用户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广设收费点、银行代收、登门收取等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解决“交费难”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供采暖关系。
六要认真排查解决涉暖矛盾纠纷。随着采暖期的到来,供采暖纠纷和信访问题将明显增多,会成为阶段性信访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暖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及早部署开展供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越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七要建立完善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冬季供热纳入政府整体应急工作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在部门责任、人员配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煤炭储备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确保供热期突发事件发生后能积极应对、迅速妥善处置解决。供热企业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热线,完善同110、119的联动预警机制,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正常、稳定供热。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极端性天气的供热应急预案,出现极端寒冷天气,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供热企业和单位要无条件提前或延后供热。
二、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不断创新思路、丰富载体,努力营造温暖、温馨、和谐的供热环境。
一要严格执行供热行业服务标准等行业管理规章,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供热小区实行定点、定时测温和发放便民维修服务卡,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服务及时,方便群众。要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和供热服务社会评价制度,公开供热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供热时间、服务标准和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做好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凡供热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无合格职业资格及培训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操作,从人员素质上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要切实加强测温工作。供热企业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居民住宅室温达标。由质检部门牵头,在城市社区设立供热效果监测点,定期向社会公布供热动态,督促供热单位确保室内温度达标,共同营造温暖、温馨、和谐的供暖环境。
三、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
供热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冬明春供热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明确领导责任。县区主要领导是城市供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和安排部署城市供热工作,县区分管领导要及时深入一线,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包片负责制的要求,做到每个锅炉房(供热站)有人包、有人管。尤其是开暖、停暖期间,相关责任领导要反复亲自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设备运营正常。
二要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建设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城市供热政策,实施供热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城市供热的各项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城市供热价格管理工作,严格收费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质检部门要加强供热质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城市供热质量测温办法,督促供热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供热质量要求。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困难群众采暖费补贴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市区供热方面,市城投公司负责市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房管部门要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做好非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居住组团和零星社会开发房产的供热管理工作,负责供热收费面积计算及鉴定工作;甘州区政府负责市区直管公房、滨河新区、东北郊工业园区供热工作,同时与市房管局等单位共同做好区域合作供热锅炉房的供热监管工作;市区内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自建供热锅炉和集资房、福利房的供热工作;市、区两级政府相关企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集中供热以外原企业自建房屋的供热监管工作。
三要加强协调沟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和分工,建立完善冬季供热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避免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供暖前,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建设、物价、环保、安监、质监、房管等部门参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城市供暖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县区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先期开展大检查活动,市供暖安全检查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解决。各县区、市区相关单位要将冬季供热准备情况和自查出的问题于10月20日前书面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将供热问题作为重要督查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促进供热工作顺利进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