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7月26日,副市长余锋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市区祁连路道路建设相关事宜。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甘州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关于祁连路道路建设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的汇报。会议指出,祁连路道路建设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3年市区道路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老城区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方便居民生活,带动周边区域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区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会议研究了有关具体问题,确定:
一、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建设局配合,制定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划定道路用地和拆迁的控制红线,出具道路规划红线图并完成道路中线定位验线,审批道路两侧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棚户区改造设计方案,并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二、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甘州区政府、市市政局配合,落实征用道路建设范围内的用地手续审批及道路红线两侧的征地拆迁和土地储备、出让工作,并监督落实全线的征地工作。
三、由甘州区政府牵头,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配合,于2014年5月中旬前完成祁连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民房屋拆迁安置等工作。一是由甘州区政府负责于2013年8月上旬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二是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完成国有土地上公房征收补偿工作; 三是由市市政局负责与河满村九社签订拆迁协议,完成道路红线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民房屋拆迁及安置工作。
四、由市房管局牵头,甘州区政府配合,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督促、指导做好公房的拆迁安置工作。一是负责畜牧局家属楼及信合家属楼的搬迁和安置工作;二是协调处理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三是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扶持资金并将整个拆建区域分期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督促实施,按照规划于2014年5月中旬前完成。
五、由市规划局牵头,甘州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配合,于9月下旬完成水泥厂生产及办公区的拆迁安置工作。
六、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市政局为项目业主和拆迁主体,甘州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区)国土资源局、市(区)房管局配合,负责做好祁连路道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一是负责做好道路工程地勘、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二是负责委托符合条件的评估主体编制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维稳办审查备案;三是负责办理道路建设拆迁区域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手续;四是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协调落实棚户区改造中相关费用减免政策;五是负责年内限期完成南二环路至南一路440米道路工程建设任务;六是负责委托完成项目可研和道路施工图设计,督促做好道路地下管线和电力、电讯线路的迁移改造工作,于2014年底前完成道路工程建设任务。
七、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市政局、市民宗委和广宇公司配合,做好清真寺整体迁建工作,退让拆除道路红线内的建筑物。
八、由市城投公司牵头,市民宗委、市规划局、甘州区政府配合,做好回民公墓搬迁及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协调处理。市城投公司具体负责南一路所涉及的回民公墓搬迁工作。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祁连路建设工程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主动配合,加强衔接,各司其职,做到“不推诿,不扯皮”,扎实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快速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成立“祁连路道路建设征地及拆迁安置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政策细化、各项工作监督落实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指挥部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各牵头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方案,于2013年8月上旬上报市政府。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征地和拆迁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建设中要求拆迁的建筑物、通讯、电力等设施,相关单位要排列出拆迁日程表,快速有序推进。不能按期完成拆迁任务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和谐稳定。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被拆迁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存在的矛盾,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拆迁单位和群众得到妥善安置,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出席人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