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九日)
为加快推进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0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2013年5月1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项目建设中涉及的矿权转让、前期手续办理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肃南县政府及县属相关部门、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张掖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肃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0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以及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张掖项目负责人关于请求市县政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认为,取得肃南县酥油口石灰石矿权、保证生产矿源是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基础条件之一。该项目自去年4月份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肃南县进行实质性接洽以来,肃南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就矿权转让等问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且卓有成效的工作。至今年5月11日,肃南县政府、酥油口石灰石矿矿权持有人鸿运矿业公司和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矿权资产转让协议书,鸿运矿业公司和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也签订了矿权转让协议书和资产转让协议书,使得矿权转让这一重要节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肃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应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0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建设周期短、经济效益好,对于肃南县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县域乃至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对此项目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协调指导,对加快项目建设寄予厚望。市县两级及相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全力予以推进,确保项目快速推进、年内开工建设。
落实好协议确定事项、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是确保项目早日开工的重要前提。为此,会议要求:一要认真抓好三方签订协议的落实工作。能否全面落实协议约定事项是确保矿权顺利转让的关键所在。肃南县政府、鸿运矿业公司和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一定要按照协议内容,积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限履行各自承诺,不能因为哪方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影响项目推进。肃南县政府作为鸿运矿业公司和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调方,要做好协议落实的监督工作,确保协议落到实处。二要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在水泥生产项目方面的经验优势,按照今年10月份项目开工建设的要求,倒排计划,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加快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确保手续尽早办结。三要强化沟通衔接。市县区两级部门及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之间要切实加强沟通衔接,特别是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介入、上门服务,对工程建设多指导、多帮助,多掌握实际情况,多研究问题困难,多推进具体工作,全力以赴支持项目建设。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县区政府汇报,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时间和工作。
就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一些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和其他事项,会议确定:
1.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时为降低审批权限、减少审批难度,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办理3个50万吨采矿证及采矿权年限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政策和权限规定,分析利弊,提出具体意见。
2.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占用甘州区土地或从甘州区取水等问题,由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最终设计方案,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具体事项,由市政府协调解决。
3.为确保工作有效对接,会议确定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新民、市工信委副主任董键、市重点项目办副主任曹俊、肃南县政府副县长王璟为各单位推进该项目的联系人;涉及其他单位的,该单位分管领导为该单位推进该项目的联系人。作为联系人要积极认真负责,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4.为进一步明确肃南县政府和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在推进项目建设中的责任,会后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对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开工及建成时限等一些具体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要逐一列出,明确时限要求和推进措施,并抓好落实。
5.肃南县政府和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要及早着手,共同做好兰洽会项目签约各项准备工作。
6.由市发改委负责,将该项目列为明年全市重点项目,以此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