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17 11:47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2013年5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农村小康住宅建设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关于加强农村小康住宅建设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强调,近年来我市农村小康住宅建设持续推进,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和农民生活质量,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制定一整套扎实有效的办法,切实加强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增强规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一要确保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相一致,与我市农村小康住宅建设现状和发展方向相符合。二要细化审批条件和程序。今后农村小康住宅建设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必须配套建设供水、供热、排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必须按审批程序逐级报批,规模和数量要有具体标准和要求。三要研究解决“建新拆旧”等核心问题,大胆探索尝试缴纳复垦保证金制度。四要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多种模式,把农村小康住宅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大力提倡鼓励农村群众通过就地改造、进城买房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会议确定:(1)由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各部门会签后下发实施。(2)从即日起,凡已经批准建设但尚未开工的农村小康住宅楼一律不得开工,县区暂停审批新的农村小康住宅楼。(3)由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清理已开工、已建成的农村小康住宅楼,对未批先建、手续不完备、擅自超标准建设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4)由市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督促各县区宣传相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二、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张掖地质博物馆工程前期建设及工程垫资施工等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采取垫资施工的方式建设张掖地质博物馆项目;(2)同意以市城市规划区内的100亩国有土地作为垫资质押,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3)由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加强与省公航旅集团的衔接沟通,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

三、研究了市山水文旅公司《关于张掖大剧院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采取垫资施工的方式启动张掖大剧院工程建设,市政府为垫资方出具资金保障支付承诺。(2)进一步科学论证、优化设计建设方案。剧院周围景观工程可考虑分期建设或分步实施,最大限度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3)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确保2015年投入使用。(4)市山水文旅公司负责成立专门的工程监理班子,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5)项目建设用地由甘州区负责划拨,保证尽快开工建设,土地划拨成本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承担。(6)对张掖大剧院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减免。(7)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费用由市财政局提出具体意见,整体计入建设成本,从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中支付,不再另行追加预算。

四、研究了市规划局《关于南一路道路建设占用驻张某部机关营区土地相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同意市规划局提出的南一路道路建设占用驻张某部机关营区土地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会议确定,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城投公司依据城市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征用、置换土地的使用性质,认真核算所涉及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的价值,加强与部队的衔接沟通,尽快完成手续报批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南一路,确保年内建成通车。

五、研究了市体育局《关于把张掖市列入国家体育总局生态体育与生态体育城市建设课题研究备选城市的请示》

会议同意该请示。会议确定,由市体育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建设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相关意见。会议确定,由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对项目建设、垃圾处置费补贴、国家扶持资金等相关事宜再作充分论证,与项目业主衔接洽谈并形成一致意见后付诸实施。

出席:黄泽元 王 军 余 锋 张稔农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