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3〕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迫性
2011年,我市“两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实现了义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目标,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为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相比还有差距,我市义务教育仍然存在整体发展水平低、投入不足、欠账多,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学校校舍不达标、教学仪器设备不足等问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在区域、城乡、校际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2012年,教育部与省政府签订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与各市州签订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各地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关系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问题,是促进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做大做靓宜居宜游,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政府要站在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起点,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落实“两基”国检后各项整改措施,明确职责,加大投入,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二、坚持科学指导,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及部门责任制,坚持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以合理配置资源为重点,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加快缩小县域、城乡、校际间差距,不断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更好地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办学基本标准。教育投入不断增长,办学经费得到保障;学校管理达到较高水平,能充分体现现代学校管理理念;教职工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完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着力打造高效课堂;配齐配足教学装备,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大班额”基本消除;县域、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临泽县到2013年、高台县到2014年、肃南县到2015年、甘州区到2016年、民乐县和山丹县到2017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实现高标准的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详见附件《张掖市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时间表》)。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平均发展,要做“加法”,在整体提高发展水平的过程中促进发展均衡。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探索建立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逐步推行“大学区制”和“中心学校辐射教学点”管理方式,城区学校推行“捆绑式”和“强弱校联盟”管理方式,整合各类资源,推进学校均衡发展。
(四)大力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工程,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扩容、升级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立门类齐全的教育数字资源库,为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和应用水平,促进教育技术装备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五)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域内各类文化、科技场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场馆的育人作用。学校要认真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教育教学与社会实践及校外活动有机地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依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建成张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全市中小学生学工、学农、学军、生命安全教育等实践活动提供平台。
(六)推进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探索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等2项国家教育改革项目,大力推进区域均衡“一体化办学”等8项市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大力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大力开展“学校文化提升年”活动,切实推动每所学校向内涵、特色、优质方向发展。
四、均衡配置资源,努力缩小办学差距
(七)全面优化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各县区政府要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使布局更趋合理。学校撤并后的资产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管理和使用,坚决杜绝教育资源流失。要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做好城镇新建中小学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新建居民区与配套的中小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别要抢抓政策机遇,突出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工程,均衡配备各种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新建学校必须坚持先按标准规划再进行建设,对未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的学校要按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要本着建成一所、验收一所、挂牌一所的原则,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
(九)大力扶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支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自治乡等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双语”教师的培养与培训、“双语”课程的建设与开发,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教学水平。
(十)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项目工程的配套资金。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配置教师资源
(十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全市教师德能测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校(园)长和教师德能测评工作,将德能测评结果应用到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等方面,把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实施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
(十二)强化师资配置。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严把教师“入口关”,健全完善教师管理、考核激励和有序流动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教师专业发展与学校发展规划项目,建立教师培养传、帮、带平台,完善师资培养体系,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十三)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要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准入制度”,制定校长管理、使用、交流的具体办法,建立校(园)长的培养、选拔、任用、交流、考核等工作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管理机制,推行校长专业化发展,实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提高校长治校水平。
(十四)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要积极争取项目,实施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教师和寄宿制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在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向农村中小学教师倾斜。
六、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十五)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十六)完善农村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学生服务格局。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学生学习、生活、情感和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不因经济贫困和情感缺失而弃学。
(十七)重视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大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完善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
七、强化管理措施,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十八)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课程改革,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十九)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教育部门要建立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流动状况。
(二十)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师生安全。加强交通、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
八、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十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科学的评价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为每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教育,引导社会按照正确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
(二十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认真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体育艺术“2+1”(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项目普及活动,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九、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十三)切实强化政府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分步扎实推进。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全面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市、县区政府都要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按时拨付,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国土资源、建设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先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和其他条件。编办、人社部门要及时核定教职员工编制和岗位职数,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教学点给予倾斜。公安、文化、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人质量评价观,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其他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每年九月第1周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周。
十、健全监测评价和督导制度,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十五)建立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监测评价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依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区域内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城乡、校际间差距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当地义务教育水平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高办学质量的方法、途径。
(二十六)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附件:张掖市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略)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