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2-17 09:36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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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发〔2013〕16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甘发〔2012〕16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转型跨越的强大引擎。当前,是我市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宜居宜游的关键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科技支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必须立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增强创新发展后劲,依靠科技进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战略新兴产业中的核心作用,为推动我市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做大做靓宜居宜游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1.4%、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稳定研发活动的比例达到50%,设立研发机构的达到20%;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家以上;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基地)3家,培育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5家,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0家以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总量分别达到1800件和85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83件;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到2020年,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体系不断健全,创新机制更加完善,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创新效益大幅提高,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

三、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发挥科技在生态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祁连山生态系统、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组织推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先进科研成果,集成推广湿地生态补水、封育恢复、土壤改良与种草及湿地生态演替式水体修复等技术成果。加强环境保护、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研究,重点引进开发荒漠化治理技术、草原三化与除虫害防治技术、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引进推广农村住宅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利用新技术和生产、生活节能新技术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推动生态持续好转,为宜居宜游创造良好环境。

(二)建立科技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机制。推动科技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和系统研发应用等,提高科技对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建设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发展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支撑能力。支持文化旅游科技企业科研开发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祁连玉、根雕、剪纸、刺绣、麦秆画等旅游文化商品开发和数字化改造,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旅游科技企业。

(三)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开发、推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进制种、马铃薯、高原夏菜、葡萄、中药材、肉牛、肉羊等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实用技术的集成与推广。加快引进开发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包装等技术,促进农畜产品的深度开发,推动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加工精深化、产品品牌化。开展节水、节肥、节药、循环农业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强化科研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长把梨、软儿、小李广桃、临泽小枣等传统地方品种的提纯复壮,支撑地方特色优质品种发展壮大。强化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围绕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和利益分配机制,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

(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种子加工、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以骨干企业为龙头,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聚集关联发展,推动形成若干产业链完善、规模效应明显、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型产业集群。加快建设风光电等行业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服务机构,搭建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深入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延伸产业链条为重点,加快发展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矿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切实增强生态工业发展的后劲。

(五)推动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项目和循环产业链建设为抓手,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废弃物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和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引导企业通过技术研发、技术引进、技术协作等,加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矿产、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力度,推进技术、工艺和产品创新,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大力发展以玉米、马铃薯、畜产品、番茄、红枣、葡萄、粮油、中药材、棉花、啤酒原料、白酒原料等农畜产品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农产品加工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抓好甘州区、民乐县两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样板,总结经验。

(六)注重民生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人口健康、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建立民生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民生科技新兴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强现代服务业技术集成与示范,大力推进三网融合,支撑发展信用服务、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网络营销等电子商务,提升网络化、信息化和公益性网络建设水平,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四、进一步夯实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工程,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方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企业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提高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深化企业主导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机制,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在生态环境、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集中扶持一批研发服务、产品设计、试验测试等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的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技术创新、产业服务、科技信息、科研示范推广力量配置,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三)加快科技园区建设。大力提升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实力,支持园区企业产业替补、循环利用、资源梯级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引导重大项目入园集中布局,为建设千亿元级的生态工业园区提供科技支撑。大力支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台工业园区、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临泽工业园区、山丹城北工业园区和肃南祁青工业园区扩区增容。大力推进张掖国家绿洲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区和临泽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广新优特品种,应用高新技术,提高示范区的科技含量。积极推进国家级玉米种子产业园建设,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围绕玉米秸秆转化、玉米芯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着力完善玉米制种的完整产业链。

(四)加强创新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以玉米制种、番茄、油菜、葡萄等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大力支持引智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在科技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环节培育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任务明确、运转高效的市县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

(五)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公益性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加速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专利申请代办机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组织等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五、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优惠政策

(一)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多渠道的投入体系。市财政设立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基金,每年投资300万元,支持科研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和发明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各县区应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和工业园区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社会资本投资中小微企业项目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创新领域,逐步建立“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金融借贷为支撑、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体系。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省级以上鉴定(审定)取得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建设经费。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建设经费;对当年国家正式受理,并未发生无费视撤现象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1200元和1000元的补助。

(二)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带动形成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引导高层次人才向科技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相结合的经济实体流动。结合全市30万劳动力人才培训、企业高级人才培训等现有培训体系,强化乡土科技人才培训,加大对工程实用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每年遴选5-10名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研修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开阔眼界,增强创新能力。大力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参加专题培训、学术交流、科研攻关和科技合作等活动。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实行“双向兼职”,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重奖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人才。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市内有效的职称评聘办法,将科技示范推广成效纳入评价业绩,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业绩评价权重,鼓励和支持市县区科研单位、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

(三)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上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营业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民营科技企业优惠政策,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

六、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依靠科技创新推动转型跨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市、县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听取一次科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科技创新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科技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形成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整体合力,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统筹各方科技资源,进一步推动基层科技工作发展。

(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科技政策规划,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纳入县区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重点从组织领导、科技进步与创新政策措施、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制定和完善以创新指标为主的科研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科研院所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的质量和效益。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使非公益性科研机构走向市场。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构建以突出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

(三)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加强科技项目的统筹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进一步强化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型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形成争取和实施科技项目的合力。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重点领域策划组织一批具有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性强的项目,着力研究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支撑引领重点产业发展。

(四)拓宽科技合作领域。建立全面开放的科技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单位和知名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合作,通过政策引导、牵线搭桥,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合作共建研发平台,有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资源,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科技合作经费,支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实效的对外科技合作,着力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大投资,促进发展生态经济、承接产业转移、推动转型跨越。

(五)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建立健全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利执法机构,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实施知识产权试点县区、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专利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实施品牌战略,借鉴国内外成功品牌建设经验,抓好品牌设计、传播、提升、推广等工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证明商标等品牌的发展,推动更多产品向省级、国家级品牌跃升。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查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制度。加强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管理,整合民间科技特派员与科技指导员队伍,重点培养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面向农村和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科技服务队伍。公派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主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和民间科技特派员的技术培训,侧重抓典型示范,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将农村“田秀才”、“土专家”、技术能人等聘请为民间科技特派员,支持其跨区域开展科技服务,使其成为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主力军,成为以农教农、就近快捷地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骨干队伍。鼓励科技特派员通过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技术服务型向利益共同体方向发展。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大力推进科技扶贫。

(七)加强科普工作。建立健全科普工作机制,加强科普人才培养、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普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创新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实施“星光计划”,建设35所科技创新实验学校。

(八)营造创新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上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强大合力。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对获得市级科技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科技和经济部门要全力合作,做好规划和引导服务工作。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做好资金的投入和监管、税收减免、注册登记等服务工作。各企业、科研院所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成为推动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树立科技创新先进典型,普及科学知识、传授科学方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科技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