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4-12-17 09:25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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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3月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城市供水、招商引资、财政预算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市城投公司《关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指出,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是解决我市城市供热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市已具备在市区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条件,要把热电联产作为城市供热的主要模式,从今年4月起全面启动实施。

会议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及甘州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今年11月1日前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硬任务,要倒排工期,靠实责任,协调联动,加快落实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管线建设、火电厂发电机组供热改造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如期供热。二要统筹推进新老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滨河新区今年所有新开工和竣工项目必须接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老城区住宅小区和机关单位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其中使用自备供热锅炉、有条件纳入集中供热的小区、单位必须加快同步改造。三要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及市城投公司、甘州区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加大集中供热配套设施费用征缴、历年供热欠款清缴力度,全力确保工程资金足额到位。四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在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各自职责任务的同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衔接沟通,认真抓好落实。属于市、区审批的手续,相关部门要以最快速度办结;属于省上审批的手续,由市上对口部门负责限期办结。五要同步开展资产评估和新公司组建工作。市城投公司、甘州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组建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管理严格、自负盈亏的企业实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政企分开,促进企业规范高效运营。

会议确定:(1)今后新、老城区所有新建建筑必须配套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设施并安装分户供热设备,规划、建设部门不再审批天然气、地源热泵等其它供热方式。(2)原则同意市城投公司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及第一套主管线设计方案,由市城投公司及相关单位抓紧开展后续工作。(3)原则同意市城投公司提出的项目运作及融资模式。(4)同意为市城投公司配置土地用于项目贷款融资,具体配置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和副市长余锋负责,选择合适土地予以配置;市财政为市城投公司拨付前期经费1000万元,计入项目建设成本。(5)由副市长余锋具体负责,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6)由副市长余锋具体负责,成立由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集中供热费用清欠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清欠工作。(7)副市长张文池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项目建设提供贷款支持。(8)市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办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资产评估,研究制定供热公司债务整体化解方案,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了甘州区政府《关于滨河新区自来水特许经营权及水源地保护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指出,城市供水及水源地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甘州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选址规划,加快实施进度,切实抓好三水厂建设及水源地保护工作。

会议要求,水源地划定工作要坚持宜大不宜小的原则,确保满足三水厂取水及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国土、水务、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水源地保护及黑河沿岸采砂采石、建筑施工管理力度,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建设一切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切实解决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要统筹考虑滨河新区、老城区和新加坡生态城供水问题,整体规划、分步建设供水管网和配套设施。要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供水系统管理维护,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安全水。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甘州区政府提出的城市第三水源地选址及三水厂建设方案;(2)同意黑河水电公司建设三水厂并授予其滨河新区(含新加坡生态城)供水特许经营权,待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二水厂进行资产资源整合,组建新的企业主体并授予其市区供水特许经营权。(3)甘州区政府负责,尽快组织开展城市第三水源地区划相关工作,确定四至界限,明确土地使用性质,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后对外发布公告,在最短时间内建设隔离围栏、设置警示标志。(4)甘州区政府负责,市环保局、规划局配合,就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工作起草制定相关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纳入人大依法监督范围。

三、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2013年市级领导及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分解的意见(讨论稿)》、《张掖市2013年市级领导及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讨论稿)》

会议认为,发展不够、不快仍是我市的最大矛盾,必须进一步加大开放开发和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借助外力培育壮大宜居宜游首位产业,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会议确定,由市招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于4月1日前完成《2013年市级领导及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分解意见》、《张掖市2013年市级领导及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修改完善工作,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

四、研究并原则通过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2013年预算安排建议方案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在深化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的同时,着力加强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要强化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今后所有临时性支出必须坚持先批后支原则,严禁先花钱、后报批。二要强化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对无显著作用的专项经费,今后将不再列入预算。三要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切实把预算外资金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四要强化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各类项目资金、财力补助资金,努力缓解市本级收支压力。

会议确定:(1)由市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于4月1日前修改完善市本级2013年预算安排建议方案,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2)有关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论证会议提出的有关具体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花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五、研究了甘州区政府《关于对甘州区东街37号、青年东街文庙巷32号、34号古民居修缮保护的请示》

会议指出,甘州区东街37号、青年东街文庙巷32号、34号古民居是我市古民居中保存相对完整、最具张掖建筑和人文特色的典型遗存,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修缮保护十分必要。甘州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尽快实施修缮保护工程,再现古民居特色风貌。要统筹谋划古民居所在街区的整体改造建设工作,认真研究确定古民居修缮保护后的经营管理模式,切实体现出古民居的文化价值与商业价值。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甘州区政府提出的甘州区东街37号、青年东街文庙巷32号、34号古民居修缮保护工作方案,由甘州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2)修缮保护资金由甘州区负责筹措,市财政全额下拨与古民居修缮保护相关的项目资金,并在市级文化产业发展经费中予以适当补助。

六、研究通过市城投公司《关于祥和园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相关事宜的请示》、《关于调整财智广场建设项目规划容积率的请示》

会议确定:(1)由副市长余锋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出具祥和园公共租赁住房融资贷款所需文件;(2)根据城市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和市规委会评审意见,同意将财智广场(东环路向南延伸段与南环路向东延伸段交叉处东南角2012—03号宗地)规划容积率由≤4.5调整为≤6.5,调整容积率后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市城投公司全额补缴。

七、研究了甘州区政府《关于请求确定张掖宾馆、玉水苑及谢家湾安置小区排污建设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按照第三方案解决张掖宾馆、玉水苑及谢家湾安置小区的排污问题,由甘州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八、研究了甘州区政府《关于申请减免梁家墩镇梁家墩村七社农民安置楼建设相关费用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对梁家墩镇梁家墩村七社建设农民安置住宅楼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地震安评费、防雷审查费、消防图纸审查费等相关费用予以减免,属于开发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予减免。

九、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民乐县财政局等八部门单位修建办公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的意见》、《关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改扩建项目的意见》、《关于张掖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建设项目追加面积的意见》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从严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使用标准,严禁超标、违规建设办公及业务用房。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执行政策、严把审批关口,切实减少资源浪费,减轻部门单位和财政负担。

会议确定:(1)同意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审查意见,张掖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建设项目追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市发改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2)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改扩建意见;同意市发改委审查意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支持、向上争取和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筹集。(3)鉴于民乐县财政局等八部门单位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省上有关部门于2012年批准并下达建设资金,市政府原则同意建设,市发改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民乐县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办公设施建设的标准和省上有关要求,强化资源整合,尽量减少占地、节省投入。(4)今后县区不再以局(办)为单位新建办公楼,所建办公设施必须进行整合,单体面积原则不少于1万平方米。

十、研究了市人社局《关于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请示》

会议强调,市人社局、监察局及有关单位要合理设定招聘条件,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办法,确保引进一批符合招聘条件、满足工作需要的优秀实用人才。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意见提出的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原计划中市农科院缺额的1人、市黑河干流管理总站缺额的1人在2013年不予招聘。(3)将拟招考的市县两级8-10名安全监管专业人员纳入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由市人社局督促市县安监部门落实招考任务。

十一、研究并原则通过《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确定,由市政府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讨论稿)》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反馈市政府办公室进行修改完善,经副市长张平审核后,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

十二、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审定2013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对市政府法制办制定的《2013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完善,经副市长关尧审核后下发执行。

十三、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招商局《关于张掖市参加第十九届兰洽会暨民企陇上行活动总体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义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细化我市参加第十九届兰洽会暨民企陇上行活动的相关工作,充实完善《方案》后下发执行。

十四、研究通过市监察局《关于给予王璟、王生坤二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请示》

根据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张掖市肃南县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会议研究确定,给予王璟、王生坤二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由市监察局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会议最后强调,市政府领导及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实效,抓紧落实今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会议确定,4月10日前召开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全面客观分析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会后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统筹,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按要求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出席:黄泽元 王 军 陈 义 张 平   关 尧 余 锋 刘明国 张文池  盛明生 张稔农

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