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3〕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013年张掖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
2013年张掖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市种业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玉米种子产业,切实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级优势杂交玉米种子“四化”生产基地,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张政发〔2012〕1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以生产精品玉米种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突出企业兼并重组、“四化”基地建设、监管能力提升三个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政策项目支持,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国家级种子基地建设步伐。
二、主要目标
全市玉米制种基地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其中:通过土地流转建设“四化”示范基地10万亩(甘州区5万亩、临泽县3万亩、高台县2万亩);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减少玉米种子企业16家(其中:甘州区10家、临泽县3家、高台县2家、民乐县1家);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四化”基地建设
1.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在稳步推进“公司+基地”、“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等土地流转模式的同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在制种面积规模大、基地基础条件好、群众认识程度高的制种基地村先行试点,引导群众以土地入股的方式组建股份制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使土地股份合作社成为建设“四化”基地的有效载体。
2.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实施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农作物制种大市大县财政转移支付专项奖补政策,并努力将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所需制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提高玉米制种机械化水平;争取省政府出台玉米制种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争取立项建设张掖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张掖市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病虫预警与控制中心、种子信息发布中心等项目;积极推进玉米种子产业园建设。
3.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突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建立整乡整村土地流转示范点。奥瑞金、中种集团、德农种业、裕丰种业、屯玉绿源种业、东亚种业、丰乐种业、登海种业、金海种业、隆平高科种业和敦煌种业等农业部发证的12家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要通过“公司+基地”、“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的模式整体流转1-2个村建设玉米制种“四化”示范基地,每个企业流转面积不少于8000亩。鼓励其他AAA级企业积极与专业合作社合作,开展“四化”示范基地建设。
4.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村土地流转服务点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成立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乡镇成立纠纷调解所、村设立调解小组,完善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鉴证、土地收益评估、土地流转档案管理等流转服务。
(二)加大整合力度,积极培育骨干龙头企业
1.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不再审核办理新的代繁代制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手续。拟进入我市的种子企业必须是“育繁推一体化”国家级骨干企业,原则上在兼并重组市内现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的基础上方可成立公司,一般不得成立新公司。新增玉米制种企业必须是实体公司,一律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上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玉米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的两级审核制度。严把种子企业加工基地建设立项关,建立市发改、工信、农业等部门会审制度,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凡新进入我市从事玉米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或按新的规定注册的玉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换证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⑴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用于种子生产加工的固定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⑵年生产面积稳定在2万亩以上;⑶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5个以上,国审品种1个以上;⑷建有1000吨/批以上果穗烘干线2条以上;⑸除晒场外,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办公室及种子检验、加工设施等必须是公司自有产权;⑹有2名以上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称技术人员占到技术人员总数的30%以上。
3.建立企业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张掖市国家级玉米种子基地涉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换证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退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对制种规模小、信誉程度低、资金实力弱的企业,要采取措施兼并重组,提质增效。对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4.优化配置资源。在配置优势基地时,采取公开竞标的办法,优先选择信誉度好、技术指导服务到位、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兼并重组企业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AAA级企业,促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配置。对兼并重组的企业,允许3年内无偿使用“张掖玉米种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5.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优先支持申报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农田高效节水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和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优先命名市级龙头企业,支持申报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
6.加大税收金融扶持。认真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兼并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等有关精神,落实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税收优惠政策。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种子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大型种子企业上市融资。
(三)强化基地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优化基地区域布局。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制种基地规划、品种区域布局工作,加强制种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村社、农民面向市场,按照产业规划调整作物区域布局,改善种植结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竞标方式由基地农户自主选择制种企业,引导制种企业对基地进行科学规划,根据企业申报的生产品种、面积合理布局,同一品种(组合)连片种植,减少隔离费用。
2.规范种子生产秩序。严格执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对种子企业实行基地准入制度,企业凭资格证进入基地开展玉米种子生产。各县区要加大监督和巡查力度,严防无证企业或个人进入基地;严厉打击以降低种子生产标准、缩小隔离范围、哄抬种子价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抢撬基地的行为。
3.强化基地建设监管。对全市现有制种基地进行认定挂牌,对不适宜制种的基地公告退出。建立县区、乡镇、村三级联动的种子执法长效机制,在基地落实、播种等关键时期,深入乡镇、基地和企业开展种子联合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县区、乡镇、村制种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和自律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失信惩戒、权益维护等工作。
4.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坚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市种子管理部门重点抓好种前亲本质量检验和收获后种子质量抽检工作。县区种子管理部门重点对隔离区不达标的基地进行分段抽样检测,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二是坚持以村为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签订种子生产合同制度,保持种子生产基地长期稳定。三是坚持种子生产合同制度。统一合同文本,公开合同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合同要在县区种子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共同监督下进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行单产定价合同,杜绝签订包产值合同。四是坚持企业基地诚信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和基地诚信信息,为企业选择基地和基地选择企业提供依据。五是坚持种子收购发运、种款兑付旬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收购发运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六是坚持种子生产产地检疫制度,确保种子生产安全。
(四)加大基地企业检查力度,确保玉米种子质量安全
1.及时开展企业专项检查。3月份,组织市、县区种子管理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企业资质检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生产品种、生产面积、生产基地等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备案。重点检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固定资产、营业场所、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设备、生产经营档案等内容。通过检查,建立企业数据库,为搭建企业信息化平台提供依据。
2.全面开展隔离区检查。5月份,组织市、县区种子检验人员,对全市玉米种子生产田隔离区设置情况进行为期10天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
3.加强制种田花期检查。7月份,组织市、县区种子管理人员,开展为期15天的种子田花期去雄检查,对去雄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企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4.着力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查。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市、县区种子管理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品种真实性检查,邀请省内各市州检测人员10名,组织市、县区种子检测人员20人,组成10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对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的玉米制种品种逐乡、逐村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全市制种品种真实性情况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五)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1.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租借许可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侵权生产及私留倒卖、套购种子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区工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无照经营加工种子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跨县区无照经营加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的违纪行为。对于各级干部、种子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干预种子生产经营正常管理秩序的违纪行为,由县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加强种子调运管理。玉米种子发运实行准运制度。由市种子管理站按照各县区核定的合法企业种子生产数量,核发“玉米种子准运证”,市、县区农技中心依据“准运证”签发“植物检疫证”,企业凭“准运证”和“植物检疫证”调运种子。
4.规范种子包装标签标识。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规定,产地必须标注“甘肃张掖”,开展“张掖玉米种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贴标销售试点工作。对于销售的种子没有标签和种子质量指标与标签内容不符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5.监督落实制种合同。各县区要把督促落实制种合同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监督企业及时收购和兑付农民种子款,避免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六)建立信息平台,全面提高种子信息化管理水平
1.建立基地信息数据库。建立覆盖乡镇、村社、生产地块、面积、繁育品种(组合)、制种企业、涉及农户、隔离区等信息要素的种子生产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加强种子基地监管、建立健全种子质量追溯体系提供数据支撑。
2.建立基地监管信息系统。建立涵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到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追溯体系,使广大农户和种子监管人员能够及时查询种子的生产基地信息、加工信息、营销信息,及时准确辨别种子真伪,实现种子产品可追溯到基地的每一个农户和地块。
(七)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对种子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对市、县区两级种子管理执法人员进行2次集中培训,培训100人次;开展种子生产经营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及系统操作培训,培训市县区两级信息人员40人次。
2.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开展种子政策法规知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等知识培训,培训150人次;举办种子生产、加工、贮藏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210人次;举办种子企业信息员培训班2期,培训140人次。
3.重点对基地农民进行培训。对制种农户及制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和制种技术培训,培训6000人次,人均培训50小时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区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发改、财政、工信、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工商、国(地)税等相关部门和基地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级种子基地建设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推进、督查、落实“四化”基地建设和企业兼并重组等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靠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县区政府是建设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级种子基地建设管理目标责任要求,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真正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担子,合力推进工作。
(三)制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相关县区要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制定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根据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流转期限对流转经营主体、乡镇和村社给予扶持奖励,并对流转经营主体在农田水利、土地整理等涉农项目上优先考虑支持。要切实加大对兼并重组企业或育繁推进一体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在重点项目建设、信贷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四)强化督查,促进任务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建设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推动任务落实。市农业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能,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特别是发挥好种子质量检测、植物检疫等方面的作用,在玉米种子播种前和收获后,以及花期去雄、父本砍除、隔离区设置等关键环节开展抽查、检查、检测,有关结果要及时向企业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种子质量安全。
(五)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相关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广泛动员各级干部,通过算账对比、效益分析等方法,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支持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培育力度,对在建设“四化”示范基地、企业兼并重组、基地监管、标准化生产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并给予大力扶持;对违法违规、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从而教育群众,震慑违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