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2-17 08:41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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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发〔2013〕14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3〕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断开创全市信访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健全完善工作网络上强化责任

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巩固提升市一级、规范完善县一级、大力加强乡一级、延伸发展村一级”的思路,认真抓好市县乡村四级信访工作网络建设,促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不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人员,确保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市、县区要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担任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本地方信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亲自指挥处置重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主导和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分管信访工作的党政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本地方信访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检查督导、组织落实,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其他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做好各自分管领域的信访工作,积极协调、包案处理分管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党政职能部门要坚持在本级信访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作用,依法按政策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乡镇(街道)继续推行信访、司法、民调、综治“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工作力量,以群众工作为统揽,统一设立群众工作站,党(工)委书记兼任工作站主任,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主管,全力抓好信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民调组织,设立群众工作室,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作室主任,组织做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信访工作真正在一线得到加强、信访问题就地得到处理化解。村民小组(居民楼院)和基层企事业单位都要设立信访信息员,及时发现问题,反馈信息,配合调处。努力构建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形成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和责任体系。

二、注重关口前移,在切实加强源头预防上强化责任 

各级党政组织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信访问题主要反映利益诉求和民生困难这一最大实际出发,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政策和制度,认真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之前、重大项目上马之前,都要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担责”的原则认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听取民意,回应群众关切,兼顾各方利益,确保风险可控。各级党政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办事流程,严格执法程序,全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公职人员因行为不当、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信访问题,对干部因上述行为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信访问题的,要按照“谁制造问题,谁受到追究”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要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排查调处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努力实现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结合“双联”行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有序参与,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严格落实化解责任,限期调处化解, 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凡事不越级”的目标,最大限度的把各种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当地。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检查,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推动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立足“事要解决”,在及时就地化解问题上强化责任

各级党政组织要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力推动“事要解决”。要不断完善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带着责任和感情受理好、答复好、解决好群众的诉求,努力提高信访案件的一次性办结率,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使初信初访变成重信重访、越级上访甚至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和信访积案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问题较为复杂、需要多个部门联动配合办理的信访事项,最初接访的部门要主动牵头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作,不得推诿应付,必要时,由最初接访部门提请市、县区联席会议会商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下功夫解决信访案件办理中的扯皮现象,对牵头不负责、配合不尽力、推诿扯皮的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不断加大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沟通、协调等办法,对诉求合理的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诉求不合理的教育疏导到位,对缠访闹访的依法打击到位,对确有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努力实现依法终结、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特别是对进京非正常上访积案,要严格落实一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的化解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问题处理、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等工作,做到案件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诉罢访不放过,坚决防止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复进京非访。要管好用好中央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市、县区两级财政都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最大限度发挥其在信访案件化解中的杠杆作用,推动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妥善解决。

四、拓展方式方法,在深入推进领导接访下访上强化责任

各级党政组织要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纳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必须报告的事项推动落实。要以市、县区两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以真心接访听民声、诚心下访解民忧、爱心约访化民怨、热心回访暖民心为主要内容的“四访连民心”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开门接访、下访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好群众的现实困难和问题,推动信访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进一步规范接访程序,严格执行公示、接访、包案、处理每个环节的规定,确保接访活动不走样、不跑调、有实效。要加强接访后续工作,按照“谁主管、谁接访、谁督办”的原则,不断加大案件跟踪督办和协调处理力度,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切实提高接访质量和效果。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加强工作学习交流,确保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任务全面落实,促使领导干部真正把接访下访的过程变为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困难、增进与群众感情的过程。

五、狠抓“双向规范”,在有效维护信访秩序上强化责任

各级党政组织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全力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规范信访部门、党政职能部门日常接访的基础上,通过热线电话、网上信访、邮政“绿色通道”等便利快捷的方式,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表达意愿提供平台,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在本地本部门得到及时答复和解决。要继续推动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坚决纠正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进一步加强思想疏导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个人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对无理缠访闹访、蓄意非正常上访和挑头煽动组织聚集上访、涉嫌违法的重点人员和信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予以矫正和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专人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做到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对违法上访行为及时进行矫正和处理,积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不断探索创新,在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上强化责任

各级党政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不断探索实践信访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总结推广新形势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努力形成信访工作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的新局面,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市、县区两级要规范运行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大厅,积极探索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新模式,努力推动信访接待变“中转站”为“终点站”,不断提高群众诉求解决处理的时效。群众工作一线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群众工作站、室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到群众中间开展工作,努力做到群众工作经常化、信访工作常态化,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就地解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处理重大问题、集中化解信访积案、联动处理复杂案件、会商听证疑难问题、信访事项依法终结、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机制,形成用群众工作统揽和推进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队伍建设,在充分发挥信访部门作用上强化责任

各级党政组织要积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抓好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市、县区要综合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总量、信访总量等因素,为信访部门配备足够的工作力量,信访局长兼任同级党委或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以便于加强工作协调。要进一步优化信访干部队伍结构,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到信访部门任职,配齐领导职数,优化班子结构,切实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注重从基层一线和综合部门选拔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不断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要加大信访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对从事信访工作5年以上的信访干部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使用,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信访干部,要优先予以提拔重用。要进一步完善“双向挂职锻炼”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后备干部、新提任干部、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信访干部到其他部门锻炼,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信访干部,帮助信访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公休假制度,建立信访干部每年体检和定期疗养制度,为信访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要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远程教育、外出考察等方式,不断加强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市、县区每2年要对全部专兼职信访干部轮训一遍,促使各级信访干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大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严格执行制度,在真查实究工作责任上强化责任

各级党政组织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特别是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上要真抓实做、动真碰硬。要切实加大对信访工作督查和信访问题督办的力度,对上级交办案件、越级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信访积案等重点案件和重要工作,要盯紧看牢,跟踪督办,及时问效,定期通报,力求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信访问题的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严格责任查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党纪政纪处分和限额指标管理、预警提示、绩效考评等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达到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不断发挥信访工作问责机制的作用,促使各级干部人人尽责、依法行政,以此推动群众合理诉求的及时妥善解决和信访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