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2-13 11:4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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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3〕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体现国家意志,承担民族复兴的希望。我市自2010年秋学期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和推动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机制和各项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新课程教师全程、全面、全员培训基本完成,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得到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市在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课改经费投入不足,硬件设施与课改要求不配套,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任教师缺编,课程建设不尽合理,全面发展的课程目标尚未真正落实,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质量有待提高等方面,制约了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纵深推进。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课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稳步推进,科学发展。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责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责任。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课程改革,为课程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区政府要强化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师编制、评估督导等方面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建立起有利于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将新课程实验工作经费纳入市、县区政府财政预算,列入对县区政府的责任书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满足课改设施设备、师资编制、教师培训、校本教研、课程开发、评价改革、综合实践等主要工作的需求。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和新课程设置需求核编定岗,通过引进、招考等方式,分步解决教师缺编问题,首先解决数学、物理、地理、音乐、通用技术等学科缺额教师编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按照新课程实验要求科学设岗,合理配置教师,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改善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三、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不断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一)全面加强普通高中课程管理。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依据设置课程与课时,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坚决遏制不遵循教育规律、不遵循学科课程标准、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行为。各学校必须按要求开足开齐必修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要求开设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对课程多样性、个性化的需求。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开设课程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切实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规定课时,从制度、时间、师资、设施、内容、评价等方面保证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课程的正常开设。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与家长、社区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的作用,为学生从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提供必要支持。

(三)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地方课程开发的指导。学校要成立校本课程开发委员会,制定实施方案,本着学生学习需要、学校条件允许的原则,结合地方特点和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认知水平、接受能力等,开发体现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四)着力打造高效课堂。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理念,按照《张掖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高效课堂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系统地研究新教材,提高把握和驾驭新教材的能力,提升课程实施水平。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着力打造高效课堂。

四、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一)建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评价观,全面科学地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新课程的政策引导,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要求,进一步完善对学校、教师的评估及考核办法。各学校要对教师工作量、课堂教学的评价等做出相应调整,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新课程实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评先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和倾斜。

(二)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要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积极建立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过程性评价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提问、作业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矫正功能。

(三)切实规范学分认定工作。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第一负责人是校长。各学校要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完善、规范学分认定管理工作制度。学校要为授课教师、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建立诚信档案,并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学校必须按规定建立学分认定档案,并按学年及时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对学校学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实行有效监管。

五、加大专业引领力度,提升新课程实施能力

(一)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力度。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在第一轮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通过校本培训、网络研修、专家引领等方式,开展第二轮新课程全员培训。将培训纳入普通高中教师、教科研人员继续教育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培训考核,确保培训实效。

(二)强化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调研视导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学科课程教学、课程管理、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视导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应对策略,保证新课程实验工作有效推进。

(三)定期开展新课程实验研讨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组织学科教学研讨会,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对新课程实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讨,使广大教师尽快适应新课程要求。

(四)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普通高中以省上确定的专项课题为载体,将新课程实验推进工作课题化、项目化。通过课题研究,解决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难点问题,丰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推进策略的理论与实践,为推动实验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方法。

(五)适时进行总结,优化推进措施。适时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大会,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查找课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应对策略,优化推进课改的各项措施,确保新课程实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六、强化监督和管理,为新课程实验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强化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学校督导评估的范围,完善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阶段评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学校做好课程规划、课程实施、校本教研、教师培训、教学管理和学生评价等工作。

(二)建立质量监测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按照《张掖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监测和评价。

(三)进一步加强新课程实验工作宣传。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各县区、各学校在新课程实验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新课程实验工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实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