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工作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12-11 16:2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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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市于2009年和2011年,先后启动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于2011年将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至2012年底,我市六县(区)全部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个人,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甘州区社会劳动保险局等10个单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工作单位”称号,授予刘俊等30名同志“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工作者”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我市发展生态经济,做大做靓宜居宜游,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