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1〕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23号)和《关于启动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35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我市“探索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和“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两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张掖市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永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兵 市教育局局长
安旭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滕开岩 民乐县政府副县长
组 员:王 勤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康宁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于兴国 市人社局副局长
秦 伟 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柏威 市体育局副局长
周明霞 市卫生局副局长
丁 一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延琪 民乐县政协副主席、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张掖市实施探索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项目试点工作办公室,丁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掖市实施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项目试点工作办公室,韩延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