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1年6月24日,市政府副市长董永芳召集市编办、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人民医院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了原武威市第二人民医院所属张掖分院于2010年8月份整体移交张掖市人民医院管理后,该院移交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4名退休职工(段红卫、李兰阁、冯小平、臧杏云)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问题。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4名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问题
经武威市、张掖市人社部门衔接沟通,4名退休人员已于2006年到2009年分别办理退休(退休审批表在武威市人社局备存)。截止2011年3月,4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移交前由武威市第二人民医院发放,其退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养老金,由武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计发,4人每月领取9408.81元;另一部分由武威市财政实行定额补助,4人每月领取1986.59元,两项合计每月领取11395.40元,人均2848.85元(详见附件)。
二、关于4名退休人员退休金待遇续发问题
从2011年4月起,4名退休人员移交张掖市人民医院,为张掖市人民医院退休职工,由张掖市人民医院统一管理,其退休待遇不变,继续按两部分执行,分别由张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张掖市人民医院火车站分院发放。原按企业职工享受的月养老金标准不变,由张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后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以后年度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不足部分(4人每月共计1986.59元,其中:段红卫312.81元,李兰阁479.36元,冯小平343.69元,臧杏云850.73元)由张掖市人民医院火车站分院按照上述标准按月发放,以后不再调整,发至终身。
参加会议人员:(略)
附件:张掖市人民医院火车站分院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基本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