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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1〕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张掖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面完成推进质量振兴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5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张政发〔2010〕123号,以下简称“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进质量振兴列入重点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步骤、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健全完善推进质量振兴奖励制度。建立和完善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奖励办法,将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列入县区、部门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有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和企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各县(区)、各企业也要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有力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三)积极推进品牌战略。以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的产品为重点,制定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加大开发培育力度,实现名牌产品滚动发展。到2015年,争取引进3-5个中国名牌产品,新增10个甘肃名牌产品、2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累计达到35个以上,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产品累计达到50个以上。名牌产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对工业的贡献率逐年提高。(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农业质量水平为目标,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和升级,构建科学、完整、先进的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提升经济发展整体质量水平的先导作用。
1.加快升级工业产品技术标准。各工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组织力量,参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对企业主导产品、优势产品、重点产品的现行技术标准水平进行全面评审,准确定位技术标准提升方向和层次。科技部门要积极配合质量主管部门做好全市特色优势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标准评审工作,组织力量全面制定、修订技术标准,实施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以技术标准水平的升级带动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和新建重点工业项目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全面实现《意见》确定的各工业产业的质量指标。鼓励外向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2.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以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努力构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的标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基本形成系列标准化体系。结合农村土地流转,以标准化为先导,带动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和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全面实现《意见》确定的农业质量指标。(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3.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以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诚信度为重点,抓紧制定覆盖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服务业的地方标准,加大服务业标准推行力度,有效提升服务业规范度和标准领域覆盖率。鼓励服务单位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到2015年,争取发布和实施6项主体性服务地方标准,重点设置和培育5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20个以上购物放心市场(街、店),引导全市服务业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张掖银监分局)
4.强力实施节能减排标准化。全面修订和提升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督促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更新改造。抓紧循环经济标准规划的完善与组织实施,试点先行、规范运作,创建不同类型的市级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单位,带动引导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整体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五)切实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各工业企业要以延长支柱产业产业链、完善循环经济链条环节为重点,以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为目标,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姻,增加研发投入,加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尽快建立技术专利向技术标准、科研成果向生产能力的转化机制,迅速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完成2项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完成4项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全市完成10个以上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并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导产品、重点产品、优势产品实现换代、升级、提档,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经济效益普遍提高。(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六)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保障体系
1.着力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评估论证、许可认证、监督抽查、过程监督、风险监测、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等监管机制。各监管机制应紧密衔接,共同构成严密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到2015年,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明确食品小作坊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药品、保健品生产经营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认证或行政审批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有效防止各种疫情疫病传入传出境内,生猪全部实现定点屠宰检疫。有效预防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
2.建立和完善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为核心,产品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责任追究相配套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根据产品质量的动态变化,适时调整监督检查的范围、频次和种类,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数据库,定期分析质量状况,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加快建设全市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和安全预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到2015年,全市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建档率达到100%,产品质量可比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关系健康安全的产品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或国家强制性认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3.严格执行工业产品的行政许可制度。对纳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要依据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查和批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运用生产许可等手段,有计划、分步骤地淘汰产品质量差、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对环境有破坏作用的产业和产品,推动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七)大力提升优势主导产业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0〕1号),坚持新型工业化的发展理念,通过标准提升、技术创新、新品研发、结构调整、更新改造、优化升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综合措施,着力提升我市支柱产业及其优势主导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1.农业。积极争取我市草食畜牧业及中药材、马铃薯、蔬菜、酿酒葡萄、啤酒大麦、油菜籽、制种玉米等特色优势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认证。加强深加工能力建设,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努力使我市成为全国重要的肉牛产业基地、玉米制种基地、葡萄酒产业基地、西菜东调基地和西部冬春淡季蔬菜供应中心及脱水蔬菜出口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工信委、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现代高载能产业。充分发挥丰富的能源和矿产资源优势,以推进电力、冶炼、加工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环保型现代高载能产业,建设特种铁合金、多晶硅、锰铁、电石及其系列产品等生产项目。加快凹凸棒、盐硝等非金属矿深度开发,积极推进铬盐清洁化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尾矿综合利用等项目,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建材、冶金、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传统工业发展层次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3.新材料产业。充分发掘矿产资源优势,抢抓国办47条支持建设“张掖钨钼生产基地”的机遇,加快钨钼资源开发,推进深加工项目建设,培育钨钼冶金新材料产业集群,形成采矿、选矿、冶炼、深加工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加快矿产资源整合步伐,大力实施铝镁合金、锶镁合金、铬铁等重点项目,培育矿产资源加工转化产业集群,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建材产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4.发展装备制造业。以光伏发电设备、现代农业机械和建筑施工设备制造为重点,加快推进上海航天张掖光伏组件制造基地建设,鼓励市内企业通过技术引进和战略合作,做大做强农业机械、建筑设备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组件装备制造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5.现代物流业。按照省上建设张掖等地区性物流中心的总体布局,以东西通道为重点,以市区为中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着力构建高效、便捷、通畅、安全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推动张掖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滨河新区综合性物流园区、张掖火车站物流园区和南二环物流园区,建立完善县区物流园区及配送中心,加快农村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力度,完善城乡流通网络体系,形成以市区大型物流园区为主体、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为配套、农村集贸市场等各类流通资源为补充的物流集散格局。实施便民服务市场建设工程,进一步扩大农家店覆盖面,健全基层商业网点,加快社区和乡村放心粮店、小型超市建设,建设和改造一批农资连锁门店和配送中心。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完善传统服务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大中小结合、高中低档搭配的酒店、购物中心和娱乐场所,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传统服务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着力提高循环经济的发展质量。认真落实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形成科学合理的循环经济运行体系,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得到全面实施,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链得到有机组合和衔接,再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资源产出率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达到《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发改环资〔2010〕61号)设定的指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九)切实提升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制定工程质量提升规划和实施计划,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中介服务相结合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文件)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节能技术标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装饰装修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特别是重点公共设施、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二是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整体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城镇建设的整体规划,完善住宅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着力加强水利、交通工程质量监管,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强化从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监管,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和交通干线的建设质量。到2015年,所有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甘肃“飞天奖”优质工程5项以上。公路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着力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抓紧制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发展规划。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超标排放,加强对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和工业、医疗、化学等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大力推进绿化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加大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到2015年,全市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与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自然生态功能得到改善和发挥,森林、草地覆盖率持续扩大,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风沙危害减轻,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1.空气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排放年均值逐年下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2.水环境质量。黑河、梨园河、隆畅河流域水质均达到标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排放值逐年下降,水质稳步提升。水库和具有农业灌溉功能的河流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降低农村地表水水源污染,防治地下水水质污染,保护水环境;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除矿化度指标外)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水域功能区的水质和生态景观水域的水质均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甘州区城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县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3.土壤环境质量。杜绝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禁止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侵害农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置。着力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有效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4.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植树造林和绿化工程建设,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风沙治理,遏制沙化的蔓延。重点加强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使其自然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十一)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1.交通运输业。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严密组织和科学调度,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到2015年,基本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目标。在正常气候等自然条件下,全市公路长途客运班车正点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金融保险业。推动金融保险业服务创新,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推行金融、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完善投保、承保等客户服务体系。以方便客户为原则设置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服务产品结构,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到2015年,顾客满意度较“十一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张掖银监分局)
3.旅游业。全面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旅办发〔2009〕49号),加强旅游服务队伍建设,强化旅游执业行为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提升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和导游服务质量,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发布旅游经济运行状况监测数据,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监管,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及游客对旅游业的满意度。到2015年,旅游业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游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4.邮政通信业。加快制定提高邮政通信业服务质量工作方案,着力提高顾客满意率。建立、完善通信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提升质量承诺层次和诚信水平,提高通信质量,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到2015年,邮政通信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通信计时收费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监督,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用户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98%。(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邮政局、市电信局)
5.医疗卫生业。深化医疗制度改革,建立能够充分体现医疗卫生社会公益性质、救死扶伤职业道德、严谨负责执业精神的医疗体制,促进医疗卫生工作方式和服务模式的转变。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引进先进的医疗服务理念,建立高效有序的医疗服务质量体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可追溯的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救治、诊断、护理等医疗水平。到2015年,三级甲等医院要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全部通过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6.商贸流通业。主要商贸企业基本建立服务质量体系,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重点商贸企业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GB/T19004)国家标准,开展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引导规模以上百货商店、大型超市和“中华老字号”企业严格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承诺层次和兑现率,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到2015年,商贸企业全面实行产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从进货验收到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培育2—3户大型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质量诚信普遍提升,用户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顾客满意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二)持续提高企业的质量水平和诚信度
1.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建设。企业要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责任、质量安全、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意识。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要以质量提档、产品升级为目标,加强技术改造,大力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行管理体系认证。广泛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的质量活动,全面夯实企业质量基础。到201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和建筑工程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计量器具特别是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达到95%。规模以上企业按照行业要求,全部分别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以及GMP(药品包括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鼓励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获得国外卫生注册,化工企业符合REACH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定。(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2.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质量水平和保证能力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做好质量信用的记录和更新。依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GB/T23791),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开展对企业质量信用的评价工作。整合质量诚信信息资源,推进平台建设,动态发布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在金融信贷、政府采购、工商管理、工程招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实现质量信用信息的应用和共享。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施行分类监管,推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十三)扎实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根据全市产业结构特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全市重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县区公共质量检验检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整合社会检测力量和资源,加强行业检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现有行业检测机构作用。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市场化、集团化。到2015年,形成能够基本满足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检验要求的市、县两级检验检测技术网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十四)建立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质量宏观调控
1.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质监、环保、建设等部门定期分别对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和倾向性问题,把握质量提升进程。县区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市上主管部门每半年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每年提交一份全市质量状况的综合分析报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提升率、品牌创建及其贡献率、主要产业及其主导产品的竞争力指数、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开发率和贡献率等。要将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之中,作为衡量经济增长和运行质量的重要元素和指标,充分发挥质量效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推动经济增长,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
3.加强质量宏观政策措施研究。根据推进质量振兴的阶段性进程,适时组织高层质量论坛,邀请资深专家对我市的整体质量状况、动态、趋向、问题进行分析诊断,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质量振兴工作全面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0年6月-2011年7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5年10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质量振兴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对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弥补差距,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市质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质量振兴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收集信息、掌握动态、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提出建议、督查指导,促进落实工作。市发改、工信、质监、建设、卫生、商务、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精心组织和实施本系统、本行业的质量振兴工作。各县(区)政府、各牵头单位于2011年7月底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计划报送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目标管理。市质监局要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对县区政府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确保质量振兴目标的实现。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对乡镇政府、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推进质量振兴的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区政府要切实保障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以及地方质量振兴日常工作等所需费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质量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提升检测水平。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科研、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重点支持名优产品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确保质量振兴工作有力推进。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要坚持典型引路,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创新质量工作、创建名牌产品、开发高新品种、健全质量体系以及以质量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制度化。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