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05 16:09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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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1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企业:

今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一降三升”,发生2起较大交通事故。4月20日,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小平羌隧道发生塌方事故,造成2人死亡、10人失踪,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力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22日开始,集中5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扭转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尽快好转。

二、行动重点

这次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1、煤矿安全整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重点对“一通三防”制度落实、瓦斯监控系统运行、采空区管理、超层越界开采、“三超”、“六大系统”建设、员工安全教育、矿长下井带班等环节进行检查整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煤矿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 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技改矿井、新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及无证非法矿点的巡查和监控力度,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以露天矿山、地下矿井、尾矿库、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为重点,对“三证一照”、开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露天矿山分层开采和边坡管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运输、掘进施工、机电通讯、排水供电、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尾矿库运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采掘施工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坚决查处无证勘查、以包代管、无证施工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为重点,按照“五整顿、两关闭”要求,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关闭证照不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杜绝泄漏、爆炸和污染等事故发生。加大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坚持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超速、超载、超限、非法载人、酒后驾车、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和液化石油天然气、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大力压减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扭转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

5、建设施工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水利、铁路、电力、新农村建设等工程项目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安全施工、安全建设。强化建设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严厉打击非法施工、非法建设、非法层层转包和挂靠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安全有序的建设施工秩序。

6、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未经消防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和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强化火灾隐患源头预防,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7、学校安全整治。以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确保校园安全。

8、旅游及食品安全整治。加强旅游景点和旅游车辆等游客运载工具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危险化学品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设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违章行为。严格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10、其它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立足防范,明确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水利、铁路、电力、邮政、林业、农牧、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积极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2日-4月27日)。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紧急行动起来,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实施方案要于4月26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28日-5月7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业规程和管理规范,对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技术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作业场所的生产条件进行认真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登记在册但尚未治理的隐患,要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严格按标准进行整改;对目前因条件限制不能治理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或者采取局部停产停业甚至整体停产停业的方式,坚决避免带病运行,坚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8日—5月17日)。各级各部门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基础上,进行集中督查整治。一是集中督查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且目前无法治理的煤矿企业。二是集中督查整治矿山瓦斯防治、机械通风、提升运输、供电通讯等系统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矿井水害、火灾治理、顶板及采空区管理等措施,切实提升防范事故灾害能力。三是集中督查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跟踪落实专项治理资金,确保在汛期前完成尾矿库隐患整改任务。四是集中督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要立即进行停产整顿。五是集中督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彻底整治超限超载行为。六是集中督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七是集中督查整治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八是集中督查整治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非法在用设备。九是集中督查整治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同时,各县(区)政府和市安监、公安、国土、工信、交通、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和成效评估,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存在的盲区和死角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查漏补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又死灰复燃、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瞒报事故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处理阶段(5月18日—5月27日)。集中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理工作。对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要坚决取缔;对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要按上限予以经济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重大隐患不进行整治的,要吊销证照;对因隐患治理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不但要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连带追究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近期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调查处理,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5月28日—6月10日)。集中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总结,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要充分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指导和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特别要强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三是要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着力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建全完善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四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公布打击处理结果,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于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站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扭转全市安全生产不利局面。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生产安全始终摆在企业工作的第一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检查落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扎实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监管,组织力量,深入一线,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不落实不罢手、隐患不整改不回头。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认真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检查落实,确保整治实效。市政府把这次行动开展情况列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在年终考核时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全面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中要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包行业、行业领导包企业、企业领导包隐患”的隐患排查整治“三包”责任制和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无证非法单位一律取缔,重大隐患单位一律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一律关闭,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单位一律不得投入生产,确保事故遏制行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沟通,加强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对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的事故隐患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张掖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严格实行申报备案、分级管理、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一般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跟踪监控,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治到位,尽快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