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05 15:59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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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发〔2011〕12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单位: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10件。这些办实事项目涉及面广、投入量大、任务艰巨,市政府明确了分管市长、主办部门、协办部门与单位。各分管市长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各主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切实把每件实事的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分解到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实事的顺利实施。具体实施的县区和部门要靠实目标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全程跟踪管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制定实施方案,对外公示实事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监察、督查部门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办实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主办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意见。


附件: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市委市政府2011年为民办的10件实事

一、为城市社区补助工作经费。向全市43个社区各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由市政府副市长关尧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二、城区集中供热扩容工程。新增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解决1万户城市居民的集中供暖问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负责,市城投公司主办并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甘州区政府协办。

三、提高乡村医生劳务补助标准。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884名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10000元,共需资金353.6万元,由中央补助地方基本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和市、县(区)财政按1 ∶ 1 ∶ 1解决。由市政府副市长董永芳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农村厕所改造。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1.5万座。其中:山丹县4000座,甘州区、高台县各3000座,民乐县、临泽县各2000座,肃南县1000座。计划投资1800万元,其中:国家和省级补助600万元,市、县(区)按1:0.5 ∶ 0.5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市级配套80万元,县区配套52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农户自筹解决。由市政府副市长董永芳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五、为全市高三年级学生配备课桌。为全市高三年级配备课桌10000套,其中:实验中学1200套,张掖二中1400套,肃南县130套,民乐县2400套,临泽县1000套,高台县1000套,山丹县1000套,体校350套,培校1520套。按每套170元计算,需投入170万元,由市县(区)分级承担,其中:市级52.19万元,县(区)117.81万元。由市政府副市长董永芳负责,市教育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35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其中:市直400名、甘州区916名、临泽县451名、高台县483名、山丹县470名、民乐县580名、肃南县200名。确保2011年全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不低于80%,择业期内往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年末就业率不低于30%。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旅游局协办,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七、带动万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全市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000万元,为3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和15户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8亿元,带动10000名城乡劳动者就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八、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免费提供社会保障卡。建立全市统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平台,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为26.47万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免费提供社会保障卡。费用684.42万元由市县(区)分级承担,其中市级159万元,县(区)525.42万元。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财政局、卫生局协办,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九、加强农村科技服务。继续聘请400名“土专家”、“田秀才”担当科技指导员,市上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选派300名村干部、设施葡萄种植户、高原夏菜种植户、肉牛养殖户赴外开展定向培训,市上每人次补助4000元。共需资金200万元,由市财政解决。由市政府副市长张平负责,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主办,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十、农村危旧房改造。全市计划改造农村危旧房2万户,其中:甘州区6800户,临泽县1500户,高台县1750户,山丹县4500户,民乐县5300户,肃南县450户。申请省上2011年的危旧房改造补助,按每户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县区给予每户配套补助2000元。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新农办协办,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