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10 10:31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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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1〕5号

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张掖市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市、县区政府于2011年1月1日开通了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的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现将投诉电话、网址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电话及网址

张掖市人民政府

电话:0936-8215274;

网址:http://www.zhangye.gov.cn,

http://fzb.zhangye.gov.cn

甘州区人民政府

电话:0936-8212114,

网址:http://www.gzdzjc.com

临泽县人民政府

电话:0936-5521613,

网址:http://61.178.178.2

高台县人民政府

电话:0936-6621306,

网址:http://lz.gaotai.gov.cn

山丹县人民政府

电话:0936-2721596,

网址:http://www.shandan.gov.cn/jiand

民乐县人民政府

电话:0936-4421438,

网址:http://www.gsml.gov.cn

肃南县人民政府

电话:0936—6124516,

网址:http://fzw.gssn.gov.cn

二、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向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提出的申诉或举报。

(一)投诉人认为行政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2.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收费、行政裁决的;

3.不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依法告知诉讼、复议权利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投诉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二)投诉人的投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当事人又投诉的;

2.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结果不服而投诉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以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以及其他处理不服的;

4.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已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

5.投诉事项已由信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受理的。

三、相关要求

1.涉及市直或省属驻张行政执法单位及县区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向市政府投诉;涉及县区或省属驻县区行政执法单位及乡镇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向县区政府投诉。

2.市、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受理投诉的具体工作。

3.投诉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投诉单位、执法人员、投诉事由等内容。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