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2010年11月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克军、副市长董永芳深入卫生、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展开专题调研,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张掖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以及项目建设工作,并赴市特教学校进行了调研,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实地查看了市人民医院火车站分院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和市全科医生培训中心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有关部门和市人民医院的工作汇报。会议认为,长期以来,市人民医院党政组织带领全院医护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河西乃至全省树立起了医疗卫生单位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
会议研究确定:
一、要充分认识市人民医院改扩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建设的重点内容和民生保障的重要环节,也是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着力点。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十二五”期间要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市人民医院现在的发展规模和科室配置,已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要。建设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住院床位紧缺的现实需要,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克服困难,形成共识,全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项目建设。
二、将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列入市政府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作为首要民生工程切实抓实抓好。在规划方案的选择上,原则同意专家组和规委会审定的第一方案,由国土、建设和规划等部门根据专家组和规委会的意见尽快对方案再加以完善,配套相关设施,全面开展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作为社会事业口民生方面的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列入明年和“十二五”期间的重点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赴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积极争取相关各类项目,科学、有效整合,全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市财政局要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力所能及地给予积极支持。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等方面给予倾斜和大力支持。市编办要根据市人民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做好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工作,支持医疗事业发展。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要认真研究医疗综合楼项目建设,将其作为医院提升能力和水平的方向,从医院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高度,积极争取项目,拓宽融资渠道,全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负责,以对历史、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力争明年5月份开工建设,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有关部门、单位要尽快落实2009年12月29日关于武威市第二人民医院张掖分院移交及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第27 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抓紧落实编制划转、医保定点、医院管理等工作,确保该院健康持续发展。市人民医院火车站分院建设要在现有基础上,着眼于该院的长远发展和现实需要,以二级医院的标准建设,充分考虑服务半径,方便周边群众就医,力求建成区域中心医院。通过强化医疗管理,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更新医疗设备,完善医疗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承担起医疗救治、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市人民医院作为火车站分院建设管理的业主单位,要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尽快研究确定并实施项目建设及改造方案,抓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精神病区要与普通病区相分离,资源共享,科学布置,力求尽快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四、市全科医生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列入全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负责承担我市和周边地区全科医生培训任务,市卫生、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协助市人民医院尽快做好项目开工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力争明年春开工建设。国土部门要将市区西一路北侧以东、市人民医院围墙南侧的土地作为市全科医生培训中心规划用地,近期协助市人民医院尽快办理土地有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市区西一路北侧以西、医专北侧土地预留作为医专规划用地。
会议还组织查看了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情况。会议指出,教育工作是社会事业的优先发展重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科学发展。特别是特殊教育事业,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教育事业各层次统筹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张掖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特殊教育高看一眼,厚爱一分,优先考虑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广大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学校要不断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突出特色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参加会议人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