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0-11-05 15:49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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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0〕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质量振兴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责任,优化质量环境,提高质量水平,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10〕25号),现就推进全市质量振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态建设、现代农业、通道经济的战略重点,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坚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农业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1.产品质量。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产品的出厂合格率达到100%;全市主要工业产品的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重点产业的产品质量逐步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争创甘肃名牌产品累计达到40个,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累计达到5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达到3个以上、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产品达到35个以上;引进中国名牌产品企业2-3家,名牌产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2.工程质量。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竣工交付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设项目验收均一次合格,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居全省前列;城镇新建住房和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标准;农村住宅建筑大力实施节能工程;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省“飞天奖”活动,至2015年,争创省“飞天奖”工程达到5项以上。

3.服务质量。交通、商业、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推进现代流通、旅游等第三产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标准化水平。以创建名牌服务企业、名牌市场、品牌旅游、红色景区等为重点,带动服务业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用户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达到全国平均以上水平。创建20个以上购物放心市场(街、店)。

4.环境质量。全面实施环境标准,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有效保护,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城市生态环境与绿化水平明显提升。对空气、水源、噪声实行达标控制;对城市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基本实现城市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和初级产业化。制定并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的技术标准,推进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

5.农业质量。建立5个国家级和1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省级以上畜牧标准化示范区5个、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基地3个。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良种养殖覆盖率达80%以上,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农业:加快发展以制种、马铃薯、啤酒大麦、草畜、瓜菜、林果产品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产品标准化体系,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上市农产品达到国家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和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进口国同类产品质量水平。新建3个国家级、1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达到5个以上并全部使用专用保护标志。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食品药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纳入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药品、保健食品全部通过国家相关认证或审批,建立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中药材加工及制药,积极发展酿酒、面粉、玉米淀粉、马铃薯全粉、豆制品、食用油、鹿产品、脱水蔬菜和肉奶制品,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推进特色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力争民乐大蒜、临泽小枣、高台番茄酱等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化工产业:加大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等化工新材料产品技术研发、引进和消化吸收力度,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等化工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铬盐、钡盐、锶盐、硫化碱系列化工产品质量优等品率达到95%以上,综合能耗和污染排放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4.冶金有色产业:重点冶金有色企业的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钨、钼、铜等选矿精炼产品质量优等品率达到95%以上,综合能耗和污染排放指数低于国家控制标准值。

5.建筑材料产业:通过推进新型干法水泥技术,整合优化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升级,提升水泥制品产品质量。积极研发新型墙体材料,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全面提升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水平。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培育、创建一批名牌产品。

6.工程建设行业:以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为基本依据,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强化工程质量全程监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全面提高建筑、交通及水利等工程质量水平。力争全市重点工程质量管理达到省级先进水平,事关民生的供气、供水、供暖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全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7.环境保护行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强制性环境保护标准,加强重点污染源的专项整治、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以及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扎实开展防污减排,实现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低于国家限定指标。努力实现全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自然生态功能的基本恢复。

8.旅游行业: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强市、文化旅游名市和旅游产业大市”目标,全面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道路、游步道、休息亭、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设施建设;强化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A级以上景区标准化、规范化经营、服务和管理,开展A级旅游景区品牌创建活动,实现服务方式、服务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质量投诉受理渠道通畅,质量监督执法规范有力,服务质量和诚信度全面提升。

9.商业服务业:商业企业全面实行产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商场、超市及其他有形市场建立从进货验收到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商场、饭店、医院、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行业实施先进管理办法,提升质量承诺层次和诚信水平,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

四、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以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为重点,调整和补充全市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产品重点培育,逐项落实。强化各级政府在打造“品牌张掖”中的推动、服务和引导作用,完善品牌建设配套激励政策,设立品牌创建专项资金,指导、扶持中小企业创品牌、争名牌;设立政府质量奖,推动企业贯彻实施国家《卓越绩效标准》等先进质量管理保证模式,鼓励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优良工程、著名商标评定、“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兴商”、创建旅游品牌、服务满意度测评等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按照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循环发展的要求,加快各类标准的研究、制订、修订工作。鼓励和引导名牌企业、成长型企业健全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深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对名牌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优势特色农产品基本形成系列化标准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抓紧制定覆盖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电信邮政等服务业的地方标准,“十二五”期间,争取发布和实施6项主体性服务地方标准,重点培育6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引导全市服务业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进行修订和提升,督促推动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更新改造。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制定生态功能区保护、城市大气环境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稳步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水平。

(三)注重质量源头监管,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质量预警体系,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服务窗口行业的源头质量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凡不具备生产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严格证后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达不到国家能效标准的产品。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推行质量指数评价工作。县(区)政府要把质量指数列入经济运行分析体系,建立质量指数的定期分析和报送制度,建立以质量指数为核心的质量预警机制,提高政府宏观决策和调控水平。严格商品经销商进货检查验收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商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推行商品缺陷召回制度和质量保险制度,加速实施国际服务质量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有效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认真落实国家“新三包”规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各类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和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反应灵敏的药物残留监控体系。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和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从项目的前期征地、审批、勘察设施、招投标、工程报建、原材料进场、大宗材料采购和工程结构安全等源头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基层质量监管网络,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四)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根据全市产业布局和区域特色,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提升水平”的原则,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自身能力建设和内部管理创新,提高检验检测项目科技含量和检测人员素质。充分利用企业、院校及科研机构的检测技术资源,通过统一、规范的资质认定和评价认可,增强其社会化检测服务功能,构建基本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主导产品质量监管需要、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检验检测体系,为质量振兴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加快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和安全预警。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形成对全市产品质量整体状况的有力监管和控制。全市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建档率达到100%,产品质量可比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或国家强制性认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发挥企业主体创新能力,努力实现质量振兴。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切实落实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提供的产品、交付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质量保障能力、产品研发能力、标准化及计量管理能力、顾客满意度、失信惩戒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构建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企业的信用度。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和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探索互相参股、合同约定、项目委托、利润分成等多样性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重点新产品开发的技术攻关。到2015年,全市完成30个以上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并形成规模生产能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集群;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主导产品、重点产品、优势产品实现升级、提档,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经济效益普遍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推进质量振兴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以及检查考核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县(区)贯彻实施推进质量振兴的具体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兴县(区)活动,完善质量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把质量振兴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各乡镇要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各县区质监、食药、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乡村食品加工作坊、餐饮摊点、生产经营的质量、卫生状况,及时发现质量、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调查处理违法违规事件。各级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既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振兴工作,又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建立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推进质量振兴的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延误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各县(区)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保证对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检验项目建设和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正常开展。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科研、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重点支持名优产品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产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保障质量振兴工作顺利推进。设立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以及甘肃省名牌的企业、质量振兴中成绩卓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强化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实施质量振兴的财政、税收、信贷、技改、土地、水电资源调配等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工业、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的优势企业加快发展,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向高起点、高附加值的方向发展,采用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各县(区)政府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优先使用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对重点培育的品牌企业,在土地、电力、用水等资源要素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质量措施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企业改进装备工艺,研发名牌产品。

(四)注重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各行业、各企业要注重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质量新理念、新原理、新标准、新技术、新方法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质量技能水平。对负责标准制修订、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关键部门和岗位,调配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技术人员。建立质量专业人员人才库,加强质量振兴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依托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开展质量知识培训。注重质量协会等社会团体和质量中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信息交流、人才培训、质量改进、技术互助、品牌培育策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与企业建立质量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与质量有关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取得质量工程师资格,持证上岗。全力实施企业人才“双选双进”、“五补一贴”制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对创新质量工作、创建名牌产品、开发新产品、健全质量体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适时发布质量监督检验结果、质量状况分析、质量竞争力、质量贡献率指数、质量安全预警等质量信息,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张掖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