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上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各县区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市政府出台《张掖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对今后三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
● 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等规定,市政府同意印发《张掖市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办法(试行)》,对投诉范围和方法、投诉受理及办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 水是一种有限且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合理保护、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保障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城区自备水源分批限期实施关闭。这对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临时救助是针对城乡低收入群众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其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由政府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一种生活救助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张掖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