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十九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0-08-05 09:46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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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七日)

2010年7月17日,副市长董永芳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市食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有关事宜。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管理、综合协调、高效运转,会议决定对我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相应调整,整合监管职能,明确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建立依法监管、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根据《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09〕91号)精神,我市食品监管体制调整后,市卫生局代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将市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履行相应职责。

三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的整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进行,确保其相对独立地依法履行职责,对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实施有效监管。为此,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现有48名事业编制和46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其中:23名事业编制和21名履行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的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整体划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保留事业编制25名、工作人员25名,实施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法律法规综合监管。人员调整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缺编问题,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市编办专题报告。

四是关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员调整和财物移交工作,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立调整移交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安旭华同志任组长,市卫生局局长李积英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周占宏同志任副组长,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调整移交事宜,于2010年7月23日前完成调整移交各项工作。

(二)请市编办具体负责食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与政府机构改革一并研究,同步进行,做好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整合,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和划转工作。

(三)要严肃人员调整移交工作纪律。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审核、监督移交调整人员档案,办理调整人员的调动手续。

(四)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办负责做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财务移交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清点、登记和移交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市审计局要做好相应的审计工作。

(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组织、编办和财政等部门,做好职能、人员和财产的调整移交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解决体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清正廉明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五是食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完成后,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卫生部门要代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逐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认真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执行卫生许可制度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重点加强餐饮经营单位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参加会议人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