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发布时间: 2010-06-05 16:15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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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出台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6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甘肃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建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省级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明确了甘肃发展的战略定位:连接欧亚大陆桥的战略通道和沟通西南、西北的交通枢纽,西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和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

为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提出了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五项基本原则,确定了甘肃总体发展的思路和未来发展的目标。《意见》共分10个部分,提出了47条具体意见。

《意见》指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研究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指导甘肃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中央财政要加大对甘肃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有关部门要把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订细化工作方案,指导甘肃编制相关重要规划,深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 《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发布   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鼓励各地按照“调解优先”原则,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意见》认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保监、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指导各地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化解医疗纠纷提供组织保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原则上在县(市、区)设立。原则上每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涉及保险工作的,应有相关专业经验和能力的保险人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

● 各级政府将设立劳动争议仲裁组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仲裁委员会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代表,以及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体现了仲裁委员会的三方原则。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法聘任一定数量的专职仲裁员,也可以依法从工会、企业组织等相关机构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对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有重大影响的争议等,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 我国食品防护将有国家标准   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顺利通过审定,有望于2010年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成为我国第一个食品防护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将指导企业应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故意污染食品、形成“行业潜规则”等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如三聚氰胺事件等。内容包括指导企业收集和识别本行业的故意污染信息,建立合格供应商评价机制,降低原辅料被故意污染的风险;指导食品生产企业预防产品和生产过程受到人为蓄意破坏和故意污染的情况,通过建立健全内外部沟通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发生蓄意破坏的不稳定因素;指导企业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具有行业普遍性的污染行为等。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职务犯罪严格控制缓刑   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严重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所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灾后重建、企业改制、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发生在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严重商业贿赂犯罪等,要依法从严惩处。《意见》规定,要严格掌握职务犯罪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认定标准与减轻处罚的幅度,严格控制依法减轻处罚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范围,切实规范职务犯罪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

● 北京出台政策促进房市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调整住房市场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入手,多管齐下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福建将实现社保卡替代就诊卡   福建省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医疗机构推行社会保障卡作为医疗就诊卡,利用社保卡的金融支付功能,实现刷卡支付取代现金支付,进而逐步取消门诊预缴金模式。据介绍,福建将在2010年底前完成各设区市社保卡系统建设和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届时,将实现全省就诊一卡通。

● 河北出台办法问责干部作风   河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河北省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十个严禁”问责暂行办法》,对机关干部的作风问题进行严格的制度约束。省监察厅副厅长张战英表示,问责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对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施政行为,推动干部作风转变都具有重要作用。2009年2月起,河北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出台“十个严禁”,为使问责追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河北省直四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办法》,对实行问责的具体情形、问责对象、问责主体、问责程序、问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 苏州打破“铁饭碗”机关副处全聘任     在江苏苏州,干部选拔任用正逐步“市场化”。今年,苏州市市级机关县处级副职干部将全部实行聘任制,聘任期结束考核不过关将不续聘。苏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除特殊岗位外,苏州凡提拔担任市级机关县处级副职干部,实行聘任制,党内职务实行任期制。聘期、任期一般为3-5年,试用期为半年或者一年,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首个聘期、任期的期限,使聘期、任期逐步与党委、政府届期接轨。

● 海南:新闻媒体曝光材料可作干部问责线索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可作为问责线索来源。《实施办法》明确,由省委管理的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为问责适用对象。根据《实施办法》,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可作为问责线索来源。除此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材料,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重大事故事件处理、审计、案件查处、巡视等工作的材料,工作考核考察和检查评估情况等其他反映党政领导干部存在问责情形的材料均可以作为问责线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