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0年4月2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及房管、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张掖市2010年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及房价上涨因素调研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市城镇化建设会议精神,不断扩大房地产开发规模,着力提高建筑质量和环境质量,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已供应土地、规划审批建设开发的数量与全市房屋需求基本平衡,房价上涨处于正常范围之内。会议强调,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步伐,既是提高城市品位、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又是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稳定房价、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抑制房价国务上涨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督促已批准房地产开发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房屋供应量,预防和解决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
会议研究了怡景园小区开发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会议认为,已经审批通过的怡景园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了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充分考虑了宗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对于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改善该区域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做好怡景园小区规划区建设改造工作。鉴于怡景园小区规划区内未出让土地5116平方米土地涉及拆迁面积4410平方米(其中:工商银行800平方米,甘州区国税局1400平方米,甘州区房管局1100平方米,其它110平方米),拆迁后大部分土地用于公共通道建设,拆迁成本远远高于土地实际价值的实际,会议确定:
1.将该宗土地拆迁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牵头,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做好拆迁工作;
2.工商银行、甘州区国税局、甘州区房管局房屋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后,按评估价格进行拆迁补偿,补偿费用由开发商垫付;
3.其他个人房屋拆迁由开发商协商拆迁,补偿费用由开发商垫付;
4.上述三户国有单位房屋拆迁完成后,国土部门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协议出让给开发商,土地出让金用于抵顶拆迁补偿费用;
5.区域内通道和公共设施由开发商负责投资建设。
会议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甘州区有关乡镇和单位要按照会议确定的事项,明确任务,加强协调,加快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开发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参加会议人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