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0〕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动张掖经济发展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动张掖经济发展意见
(市工商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动甘肃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87号)精神,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快实施全市商标战略,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带动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商标与品牌是重要的经济资源,是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实施商标带动战略,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商标,对于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名品、名企聚集,壮大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于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立体交通枢纽和发展通道经济” 新的区域发展战略,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注册商标逐年增加。截止目前,全市注册商标达到706件,其中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33件、地理商标1件。大力实施商标带动战略,在新形势下,实施“商标兴业、品牌强市” 的带动战略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全市上下要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商标战略的重大意义,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商标带动战略,开创我市商标注册、品牌带动工作新局面。
二、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立足于生态安全屏障、立体交通枢纽、经济通道的区域发展定位,突出生态农业、现代农业、通道经济三个重点,切实加强和高度重视商标注册工作。不断壮大我市特色农业产业化、主导工业品牌化,名优产品商标化优势群体,进一步提升全市经济综合竞争能力。
三、实施商标战略的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我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1100 件,增长 10 %,其中驰名商标力争达到5件,著名商标力争达到60 件以上,地理商标力争达到3件。在工业、农业、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影响力大的名牌企业、名牌产业、名牌产品,发挥整体品牌效应,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具体任务是:
(一)充分利用能源、资源优势,围绕实施“十大工程”。拓宽“三条路子”,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工矿产品商标,打造资源矿产品牌,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二)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为目标,围绕“草畜、制种、果蔬、轻工原料”四大主导产业,加强农副产品、畜牧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商标注册,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三)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酒业、脱水蔬菜、环保节能材料、制药等行业,大力培育轻工产品商标,推动产业升级。
(四)围绕“经济文化名城、独特裕固风情、汉藏佛教圣地、多彩祁连丹霞、红色旅游基地”五大旅游精品,发展旅游服务商标,培育旅游文化品牌。支持鼓励民间传统工艺品、风味小吃、旅游纪念品注册旅游产品商标,提高“金张掖”知名度。
(五)围绕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物流配送、连锁超市、商业服务、劳务输出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商标,培育壮大一般商标群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引导,营造推动商标带动战略的良好环境。
1.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我市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及其产品。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商标侵权案件曝光力度,营造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要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主体将商标宣传贯穿于生产、销售、服务、招商等全过程,实施以商标为中心的品牌推介策略,扩大品牌知名度。
2.健全服务体系,营造优质服务环境。一是成立商标协会,强化扶持引导。要以我市拥有注册商标的生产经营主体为基础,成立张掖市商标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维权自律作用。二是加强商标经纪组织和商标经纪人培训工作,提高商标注册、论证、引导服务功能。三是培育中介机构,促进市场化运作。积极培育、引进代理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商标代理机构,发挥中介机构和经纪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培育以品牌宣传、资金融通、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体系,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快捷、优质的商标注册、咨询、代理服务。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商标协会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建立便捷顺畅的商标注册渠道。四是积极盘活闲置商标,提高注册商标的有效利用率。通过举办交易活动,为闲置商标资源交易、转让、许可使用搭建平台,使闲置商标发挥应有作用。
3.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各级工商、公安、质监、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调统一的打假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形成职责明确、渠道畅通、信息共享、查处有力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商标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切实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名品引领,注重梯次推进,壮大商标群体。
1.积极引导骨干龙头企业以注册商标为核心,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联合与重组,促进品牌的集约经营与连锁扩张。通过引导、扶持、保护、服务等措施,推进企业做大做强。利用企业的商标、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支持帮助相关中小企业集群配套发展。运用商标的影响力,树立我市经济地位和形象,提高区域竞争力。
2.注重梯次推进。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33件著名商标企业,重点扶持、重点指导,争取早日争创为驰名商标;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选择技术层次较高、拥有终端产品生产能力、具备形成自主专利技术潜力的企业,定向引导,重点培育、引导注册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科技含量的商标;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张掖市知名产品储备库”,定期开展“张掖市知名商标评定”活动,为我市商标注册工作打好基础。
(三)加强部门协作,增强实施商标带动战略的合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重视和支持商标带动战略的实施,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各级工商部门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服务,积极帮助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商标管理机制,完善商标保护措施,引导企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农业、林业、矿业、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调查,认真做好各自行业的商标发展规划和重点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商标带动战略。科技、人事部门要大力引进技术型、创新型、专业型商标设计制作人才,促进我市商标事业快速发展。
(四)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实施商标带动战略的落实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及各县区政府,成立“实施商标带动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实施商标战略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要把商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经济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明确目标,靠实责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要建立商标培育激励机制,制定商标注册奖励政策,落实和完善对企业和相关部门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全省著名商标的奖励办法。
2.强化政策扶持。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争创为驰(著)名商标的企业要给予资金、信贷、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工商部门在企业办理年检、动产抵押和评选“重守”企业等方面敞开“绿色通道”,积极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发展。土地、财政、税收、城建、供水、供电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对驰(著)名商标企业重点扶持,支持企业顺利实施商标战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