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栾克军: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局、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综合、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建设、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外事、防灾救灾、国土资源管理、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行政监察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含督查室、信息中心)、发改委(含项目办)、建设局、规划局、城投公司(含市恒达热力公司、供水总公司、污水处理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含社保中心)、国土资源局、统计局、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外事侨务办公室、人防办、政务审改办、信访局、行政学院、张掖宾馆、驻外办事处(联络处)。联系市人大、政协。联系甘有色四队、145队。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义:负责财税、国有资产管理、金融、保险、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旅游产业开发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含收费管理局、国资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商务局、粮食局、金融办、招商局(含经协办)、旅游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系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局和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联社、保险公司、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
副市长张平:负责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扶贫开发、节水型社会建设、湿地保护、黑河治理及年度调水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农办(含小康办、扶贫办)、水务局(含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农业局(含减负办)、农科院、林业局(含园林局、湿地保护局、水涵院)、乡镇企业管理局(含中小企业管理局)、畜牧兽医局(含渔政管理局)、农机局(含农机研究所)、供销社。联系市气象局、水文局、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副市长董永芳:负责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工作。分管市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出版局(含文物管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委、体育局、广电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团市委、妇联、档案局、科协、文联。
副市长关尧:负责政法、民政、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军政关系方面的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信访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法制办、司法局、民政局(含双拥办、老龄办)、民族宗教事务局、地震局、残联、综治办、消防支队。联系各民主党派和市国家安全局、武警支队、武警森林支队。
副市长康清:负责工业交通、企业改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经委、环保局、安监局、应急办、交通局(含运管处)。联系市总工会、工商联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盐务管理局、公路分局、电信局、邮政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秘书长王刚:协助常务副市长协调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