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确保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围绕保民生这一工作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全市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社会保障
1.就业再就业:截止9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060人,占计划15000人的100.4%;城镇下岗失业再就业5648人,占计划4700人的120.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5%,比控制目标4.6%低1.55个百分点。
2.劳务输出:截止9月底,全市共输转城乡劳动力24.41万人,占年计划24万人的101.7%,实现劳务收入15.7亿元,占年计划19亿元的82.6%。
3.社会保险:截止9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8947人,占年计划57900人的101.8%,其中新增缴费22048人,占年计划6300人的35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3682人,占年计划61500人的103.5%,其中新增缴费12599人,占年计划6800人的185.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9897人,占年计划119500人的100.3%,其中新增缴费23089人,占年计划9400人的245.6%;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1.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57905人,占年计划56100人的103.2%,其中新增缴费12727人,占年计划1500人的848.5%,农民工参保26299人,占年计划25100人的104.8%。
4.劳动关系: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
(二)社会救助
1.城市低保。2009年,城市低保标准按照省政府要求进行了调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由173元/人.月提高到19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113元,保障对象20782户52808人,截止9月底,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346.8万元。全市城市低保年需保障金10747.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9404万元,市、县(区)财政配套1343.4万元(市级2%配套127.9万元,县区18%配套1215.5万元),低保金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自2007年以来,为应对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按照省上要求,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达到了月人均58元;从2008年冬季起,市政府对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以每户60平方米供暖面积计算,预算冬季采暖补助,补助标准最高达到350元,最低175元,有效缓解了冬季供暖价格上调给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带来的生活困难。
2.农村低保。2009年,共纳入保障对象
37409户74818人,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月人均补差不低于60元,其中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元,前3季度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040.2万元。全市农村低保年需保障金4331.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021.1万元,市、县(区)财政配套1299.4万元(市级15%配套194.9万元,县区85%配套1104.5万元)。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先后出台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春荒冬令救济制度,与农村低保制度紧密挂钩,多层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保障了农村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3.农村五保供养。2009年,全市核定五保供养对象4815户5793人,前3季度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825.2万元,其中43所敬老院集中供养1206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0.8%,全市农村五保年需保障金1109.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43.9万元,市、县(区)财政配套665.8万元(市级15%配套99.9万元,县区85%配套565.9万元),低保金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2009年,市政府将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列入为民办12件实事之一,每人补助200元,有效解决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安全过冬的问题。
4.城乡医疗救助。2009年1-9月,全市共救助城市大病患者1172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16.7万元;救助农村大病患者3145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3.8万元。资助31123名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个人缴费部分44.8万元。资助11350名城市低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个人缴费部分22.7万元,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