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掖市750KV输电线路张掖段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1-05 11:13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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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9〕175号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加快750KV金昌—酒泉—安西输电线路建设步伐,确保工程顺利建设,经2009年9月24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750KV输电线路张掖段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康  清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安想忠   市发改委主任

        贾登龙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荣善   市建设局局长

        伏世祖   市林业局局长

        何格经   市水务局局长

        屈新平   市规划局局长

        徐晓霞   市文物局局长

        刘 毅   市环保局副局长

        廖志刚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宏伟   甘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蒋世新   临泽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蒋 忠   高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有武   山丹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陈多学   民乐县政府副县长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想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贾登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

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难点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成员单位职责: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实施的衔接、协调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协调电网项目涉及的拆迁等有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电网项目用地、征地补偿等有关工作;市规划局负责电网项目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市林业局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林木砍伐的审批及协调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电网建设项目有关环评方面报批事项;市供电公司配合做好项目具体实施有关工作;市文物局负责出具项目建设区是否压覆文物有关文件;各有关县(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好本行政区内的相关事项,制定符合实际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相应的执行措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