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05 08:59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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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9〕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是我市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第一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项工作进展较快。省上补助资金9125.2万元已全部下达到各县区,全市已开工建设21142户,占任务的92.7%,主体已完工17922户,占84.8%。总体来看,全市危旧房改造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个别县(区)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以及技术服务仍需加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危旧房改造的整体进度和水平。为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目标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是省委、省政府确定2009年为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也是社会各界关注、农民群众期盼的大事,更是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全面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的主体,各乡镇政府承担具体建设任务。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紧密协作,整合资源,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好村庄规划、农宅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市农办(小康办)负责示范点建设、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台账以及优惠政策落实、配套设施等完善的协调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对规划选址、编制的技术指导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危房改造规划的审批;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整合和协调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建房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市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市监察局负责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农村建筑材料价格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制定落实扶持政策,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供优质服务。要继续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小康住宅建设服务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07]42号文件),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经营性收费按成本收缴的要求,切实减轻农民建房负担,全力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任务、加快进度。今年省上安排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22813户,其中下达甘州区10000户、临泽县3000户、高台县3000户、山丹县3000户、民乐县3309户、肃南县504户。按照省上要求,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每户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以砖混结构为主,满足本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困难的建房群众,应以修建正房、主房为主,严禁用门面改造、房屋立面装饰代替危房改造,搞面子工程和形式主义。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小康住宅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责任,倒排工期,加大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级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采取有力措施,利用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个体工匠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个体工匠在农村危旧房改造中的作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方案和通俗易懂的册子、光盘发放到农民手中,帮助农民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各乡镇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做好监管和技术服务。

五、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配套工作。农村危旧房改造要坚持成片集中统一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以成片集中统一建设为主的原则,尊重农民建房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在实施危旧房成片集中改造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完善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发改、环保、电力、水务、交通、农村能源、林业、文化、卫生、体育、广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整合项目资金,提高公建配套水平和危旧房改造区生活环境质量。农村修建公寓住宅楼的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解决。要将农村危旧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住宅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生态移民、牧民定居等项目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配套完善村镇基础设施。

六、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改造工程顺利推进。要认真落实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提高建房农户质量安全意识。建设部门要严格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及时对农村危旧房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要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市场管理,严格规范农村规划设计、地质勘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市场主体行为。

七、切实做好今年农村危旧房改造的验收工作。市政府要求,今年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工程必须于10月上旬以前全面竣工。各县(区)政府要先行组织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10月底接受市上组织的全面验收,并做好接受省上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建档到户、一户一档的要求,对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对象核实无误,资金配套及时,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公正透明,工程质量优良。补助资金的发放在市上验收后进行,以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当年入住为标准,按“三联单”模式管理、张榜公示。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