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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9〕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现将《张掖市2009-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张掖市2009-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根据甘肃省《关于贯彻实施﹤节能工作条例﹥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现将2009-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节能技术为手段,在全市公共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体系,推动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实施。
二、能源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
张掖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公共机构用电,二是公共机构用水,三是公务车辆用油,四是公共机构建筑耗能。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从2005年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以来,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有效控制了能源消耗增长势头,以2005年能耗数据为基数,车辆耗油2005年为400.66万升,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平均年耗油量371.63万升,降低7.24%;办公用电2005年为4138.25万千瓦时,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平均年用电量3691万千瓦时,降低10.8%;办公用水2005年为415万吨,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平均年用水量542万吨,增长30%。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能源消耗指标偏高难以控制;
(二)节能管理覆盖面广难度较大;
(三)节能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
(四)节能意识淡薄;
(五)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够。
三、主要节能目标要求
各县区、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节约工作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以2005年数据为基数,到2010年,争取公共机构节电率达到20%,年用电量比上一年降低5%;节水率达到20%,年用水量比上一年降低5%;节油率达到5%以上,年耗油量比上一年降低1%以上;努力创建一批节约能源资源、节约行政经费试点示范单位;初步建立各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制度、组织协调机制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
四、节能重点环节和措施
(一)节约用电
1.加快用电设备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推广使用节电产品。
2.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切断办公室设备电源,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
3.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的休眠状态。
4.禁止使用移动式取暖设备、电炉等高功率电器。
5.公共场所优先推广和使用中央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灯,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采用60瓦以下的节能灯并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及时关闭,杜绝“长明灯”。
6.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的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0度。实施增温或降温时,必须关闭门窗,严禁敞开门窗开空调。
7.电梯分时段使用,提倡短距楼层不乘电梯,改走消防楼梯,每周少开一天电梯。
(二)节约用水
1.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门,杜绝跑冒滴漏。
2.科学设置办公区、宿舍区绿地和景观灌溉用水频率,采用节水效果良好的喷灌、滴灌方式进行浇灌。
3.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
(三)节约用车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在集体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夜间及节假日、双休日无公务活动时,车辆一律入库保管。
2.严格执行车辆燃油管理办法,提倡低能耗行驶。根据车型和排气量,单车油耗控制在核定标准内。
3.加强公车燃油管理,努力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制度,降低燃油消耗。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
4.购车实行政府采购,并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按规定及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车辆。
(四)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
1.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中的试点和示范。抓住节能设计审查、节能专项验收、节能专项检测和节能建筑认定四个环节,强化我市公共机构新建办公建筑节能的全过程监管。
2.加强现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现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试点和示范,并积极做好试点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压缩电话费开支
1.加强电话费管理,减少办公电话非工作使用。
2.工作通话应当简明扼要,长话短说,杜绝电话聊天。
3.根据话费使用情况,适时公示通话费用清单。
(六)节约办公经费、控制会议
1.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登记制度,对办公用品消耗进行跟踪检查,不断完善节约措施。
2.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尽可能降低纸张的消耗,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高文稿校对、印制质量。
3.重视对已使用过的纸张等的再利用,做到废纸回收。
4.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5.工作人员应自备水杯,尽量减少使用纸杯等一次性易耗用品。
6.精简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不重形式,勤俭办会。
7.减少发文。必须印发的公文,在内容表达清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文篇幅,并严格按照发文范围印发文件,不多头、重复或扩大范围发文。能使用电子公文的不发纸质公文。
(七)实施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办公用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的设备和产品。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协调落实、监督检查等具体事宜。各县区、市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由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市直单位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意义和国家资源节约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活动规章制度和先进典型,增强资源能源的节约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三)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公务活动中要带头节能、做表率,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自觉行动,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加强节能制度建设。一是各县区、市直单位要设置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并在重点用能系统、用能设备的操作岗位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二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改造和运行管理。三是制定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以及网络机房等重点用能部位的运行规范。四是严格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车辆报废、更新制度,大力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五是加强节能管理,明确节能目标、节能措施和时间要求,并认真加以实施。六是制定节能运行规范,提高用能系统和设备以及重点用能部位的节能水平。七是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
节能工作任重道远,全市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带头节约,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