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8-05 08:4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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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9〕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气象工作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现就加快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西北内陆干旱区,生态环境脆弱,气象灾害频繁,尤其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频次增多、强度增大、范围延伸的趋势,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近年来,各级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增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为全市减少气象灾害损失,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我市气象监测预警系统还不能适应气候变化的需要,存在气象观测站点布局不合理、农村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不足、气象灾害预警公众覆盖面不高等问题。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系统工程,将有效提升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对于提高气象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正确认识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系统工程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协同管理、相关县(区)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着力推进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二、切实加快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建设

根据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年内我市要建设1个全彩色室外电子显示屏和53个乡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14个乡镇自动气象站和1个无人值守自动气象站,在农村地区建设80个气象灾害卫星接收系统(DAB)和“村村通”大喇叭气象灾害预警接收设备,在全市65个乡镇成立气象工作站,完成全市3所农村中小学防雷示范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乡(镇)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和气象灾害卫星接收系统(DAB)建设步伐。各县(区)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尽快完成设备安装的选址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为设备正常运营提供保障,确保在年底以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气象部门要认真指导县(区)乡(镇)加强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和预警接受设备(DAB)建设,做好全县信息发布、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

二是全面完成乡(镇)自动气象站建设任务。各县(区)要按照省上要求尽快落实自动气象站建设场地的选址工作,并及时组织实施,为设备正常运行及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在10月底以前完成建设任务。气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及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

三是加强乡(镇)气象工作站和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乡镇气象工作站和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精神,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气象防灾减灾的分管领导和气象站站长,并确定1名兼职气象协理员,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员队伍,组织并督促气象信息员做好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气象灾情反馈、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各行政村和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车站等要确定1名气象信息员,具体负责气象灾情监测、气象灾害应急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聘任、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切实发挥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在防灾减灾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积极做好农村中小学防雷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市气象局已经完成了我市甘州区碱滩中心学校、民乐县顺化中学、肃南县康乐明德小学三所农村中小学防雷示范工程建设任务。下半年,市上要对各县(区)农村学校进行一次防雷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农村学校防雷设施进行排查,对防雷设施不合格的校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发挥防雷示范工程的防灾减灾示范效应。

三、加强领导,强化投入,确保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涉及各个方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惠民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各县(区)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根据省上的要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项目省县(区)按照1︰1的比例安排配套建设经费。项目总投资76.3万元,省气象局投入38.15万元,各县(区)承担配套经费38.15万元。为了支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营,市上扶持解决县(区)配经费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配套资金由各县(区)按照相应承担的建设任务分配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