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十二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09-07-05 09:5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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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6月5 日,市政府副市长张平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黑河沿岸临泽县蓼泉镇部分耕地受淹及柔远渠段防洪问题,市政府办、水务局、民政局、国土局、临泽、高台县及两县水务局、临泽县蓼泉镇政府等相关县分管领导和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水务局、临泽县、高台县对黑河柔远渠引水段临泽县部分耕地受淹及防洪问题的意见,讨论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1、认真做好受淹耕地补偿工作。2008年7月29-31日,黑河发生较大洪水,临泽县蓼泉镇蓼泉、新添两村部分农田受到不同程度淹没。市水务局协同高台、临泽县有关乡镇和水务部门联合进行了调查,核定受淹农田面积386亩。对于受灾农田的补偿,原则同意市水务局提出的处理意见,每亩受淹农田平均补偿70元,共计补偿 27020元。补偿资金由高台、临泽两县各承担一半,于6月10日前统一汇往临泽县蓼泉镇政府指定帐户,由蓼泉镇政府严格按照核定农户受淹耕地面积,将补偿资金发放到户,并张榜公布。

2、落实河道防洪管护责任。高台、临泽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河道防洪与管护责任,进一步加强黑河柔远渠河段的整治力度,积极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抓好防洪与河段管护工作。柔远渠引水段从黑河平川大桥下游300米算起,高台县要加大对该渠段工程设施的日常管护和维修力度,保证工程设施完好,汛期黑河来洪期间,要对柔远渠引水段防洪堤岸进行抢险加固,疏通泄水通道,保证堤防不决口,洪水不漫坝,耕地不淹没。临泽县要积极协调当地村社干部群众为高台县加固柔远渠引水段防洪工程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要在黑河汛期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乡镇,封堵该河段南岸各排水沟口、农毛渠退水口及拉砂路口,防止洪水倒灌淹没耕地。按照两县各自承担的河道防洪及管护任务,各项措施6月20日前必须落实到位。在黑河二期口门改建项目未实施前,两县政府要自觉履行该河段的防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引水安全。凡因洪水从柔远渠引水段漫堤或决口造成的农田淹没由高台县负责处理解决;凡因洪水从各排水沟口、农毛渠退水口及拉砂路口倒灌或柔远渠引水段村社干部群众不为高台县加固该段堤岸提供便利影响堤岸加固造成的农田淹没由临泽县负责处理解决。若黑河柔远渠段发生超过5年一遇洪水,造成耕地淹没,由临泽县政府负责核实灾情,逐级上报,由民政部门协调解决。

3、签订防洪安全责任书。高台、临泽县政府要分别与有关部门、乡镇层层签订柔远渠段防洪安全责任书,真正做到河道有人管、防洪有人抓、责任有人负。6月15日前,两县签订的责任书报市政府备案。

4、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市水务局要积极配合高台、临泽县做好柔远渠段引水口门改建、河道整治项目的立项争取工作,力争尽早实施,从根本上解决该河段耕地淹没问题。高台县水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柔远渠引水河段口门改建的治理方案,项目实施后,必须达到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临泽县要积极争取项目,做好河道整治疏浚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5、尽快实施河道划界。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部门参加,尽快制定和完善全市主要河流重点区段河道划界方案,落实河道的管护范围和行洪界限。临泽县要按照市上确定的河道划界方案对柔远渠段河道进行确权划界,埋设界碑;禁止在河道管护范围内开荒种地,对已开垦的要责令退耕,违规耕种造成淹没的自负其责。市、县水务、土地等部门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防洪意识和水利工程保护意识。

6、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鉴于柔远渠引水渠段防洪设施不健全,水事矛盾较多的实际,由市政府办和水务局牵头,临泽、高台县政府、水务、民政、农业、国土等部门组成协调组,负责组织对柔远渠引水渠段进行汛前检查,落实防汛管护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参加会议人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