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市政府决定,成立张掖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 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郑生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昝俊红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建民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贺裕洁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咏梅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高明荣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王东杰 市经委副主任
武赞智 市教育局副局长
邢建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万智 市监察局副局长
蓝秉勤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元柏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志伟 市交通局副局长、运管处处长
刘国强 市水务局副局长
徐兴祥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天荣 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开智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兆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虎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民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