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2008-2010年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1-30 11:1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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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08〕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2008-2010年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张掖市2008-2010年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规划“十一五”后三年的农村环境保护,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状况

张掖市辖五县一区, 60个乡镇,879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127.55万人,农村人口82.27万人。土地面积4.2万km2,其中耕地25.3万hm2,森林44.9万hm2,草原217.17万hm2,水域9.83万hm2 ,自然保护区219.03万 hm2 ,森林覆盖率10.71%。有大小河流26条,年径流量24.75亿m3,净地下水资源量1.75亿m3。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146.5亿元,其中农业增加值43.4亿元。畜禽饲养量1642万头(只);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81.49万kw,农村用电量26767万kwh;农民人均纯收入4137元。

近年来,我市重点实施了企业污染治理、农村人饮安全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废弃工业企业土地修复整理、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开展了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和全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建设。止2007年底,全市已解决43800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建成“一池四改” 21786户、节能环保住宅1.5万户、节煤灶23.97万台、节能灶24.6万台、太阳灶7380台、太阳能采暖房28.5万m2,环境优美乡镇22个、生态村13个。甘州区党寨镇、临泽县平川镇芦湾村分别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

但是,农村生活污染仍比较突出,污水、垃圾处置不够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逐年增加,污染加大;农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农药年用量在5万kg以上,化肥年用量在2765万kg以上,面源污染加重;城市污水和垃圾向农村排放和倾倒现象比较突出,部分水体和土壤污染较为严重;农村环境信访投诉有所上升。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滞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处于空白。二是农村污染治理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污染治理缺乏资金保障。三是农村环境监管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分散,环境监测和监察不到位,环境宣传教育不够。因此编制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环保工作,对解决我市农村环境问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普及,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基础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放到和城市同等位置,统筹规划农村环保各项工作,优先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面源污染和自然生态保护等环境问题。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区域内不同村镇的具体情况,分类型采取保护治理对策。

3、典型引路,项目带动。抓住重点,分清主次,针对环境污染状况,确立重点项目,集中资金,优先治理,取得经验,全面推广。

4、科技先行,机制创新。重点推广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环保新技术。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保护领域。

5、环境优先,统筹兼顾。把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结合起来,以发展促保护,以环境求发展,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

6、政府引导,农民参与。落实各级政府保护农村环境责任,加大财政对农村环保的支持力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状况得到改变,农村饮用水水源得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较好控制,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得到重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群众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具体指标为: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

——农村沼气用户达到6万户,太阳能采暖房达到1.7万户,太阳灶达到6.7万台,太阳能热水器达到4万户。

——建成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6.7万hm2,无公害农产品占到农产品总量的6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五县县城建设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和垃圾向周边农村排放和倾倒的现象得到遏制;市级生态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和完善垃圾集中填埋设施,乡镇企业“三废”全部处置。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4.2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实施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对污灌区土壤采取措施修复和治理。

——对50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实施污染治理。

——建设3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 15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5个市级生态村。

——全市节水灌溉率达到6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7,农田灌溉定额控制在370.5m3/亩,实现农业用水零增长。

——建设黑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和湿地保护面积达到3.56万hm2。全市森林面积达到45.3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10.8%,农田庇护率达到90%以上,沙漠化治理率达到2%,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取得实效。

到2015年,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主要任务

1、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把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作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和解决人畜安全饮水纳入政府环保指标,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监测和监管。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解决部分农村人口喝不上干净水的问题,建设清洁水源。

2、加大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采取分散或集中以及生物处理等多种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在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逐步采取定点存放(建垃圾桶)、统一收集、定时转运、定点集中处理的办法,处理农村垃圾。城镇周边、重要水系、国道沿线和旅游沿线要充分依托现有的城镇垃圾设施,推广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广“畜—沼—粮”、“畜—沼—果”、“畜—沼—菜”的农户生态循环模式和“一池四改”(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的生态家园清洁工程,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

3、严格控制乡村工业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加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污企业的治理力度,对治理无望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实施关停并转。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鼓励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扶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4、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采取技术、工程等综合措施全面治理。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鼓励农膜和秸秆回收再利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

5、发展绿色生态和循环型农业。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生产基地灌溉水源、农药和化肥使用的监督管理,开展对生产基地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促进特色农业的快速发展。把循环型农业作为农民增收的重点,提高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良性循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6、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活动为抓手,全面实施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能源、清洁田园工程,引导和推动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良好的乡镇、村社率先向社会主义新农村迈进。

7、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以“祁连山、黑河水”为重点保护对象,加强天然植被和河流的保护,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退化;坚决禁止毁林开荒、乱开荒地、破坏植被的行为,保护和整治现有水体、植被和湿地;对在湿地中填埋造地、堵塞水路、乱排废水等现象严肃查处,努力恢复黑河、山丹河及其湿地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五、重点建设项目

1、黑河水资源和湿地保护工程。以黑河流域湿地、候鸟栖息地和水资源保护为重点,建设黑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黑河综合治理,形成较好的流域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体系。

2、农业污染源普查。查清全市种植业、畜

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农业污染治理提供依据。

3、土壤污染调查和防治示范工程。完成全市的土壤污染调查,查清污染面积、种类。选择10个乡镇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     

4、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采取生产沼气、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和高效实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对全市50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实施污染防治治理,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加工利用。

5、乡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临泽、高台、山丹、民乐、肃南五县城区做好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大满、甘浚、沙井、南华、新华、平川、位奇、六坝、马蹄9个省列重点小城镇,以及省级、市级示范村完善污水排放和垃圾填埋设施,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市级生态村和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均建立垃圾集中填埋场所。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一、二级保护范围,设置标志牌与界桩,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创造条件建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同时建设周边截污工程。重点保护好9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肃南、临泽、高台县各1处,民乐、甘州、山丹各2处)。实施人饮安全工程,解决涉及六县区14.22万人的饮水安全。

7、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按照家居清洁化、生产无害化,生态良好化的要求,每年建设“一池四改”(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圈、改厕)1万户以上,到2010年达到6万户。

8、乡村绿化工程。按照城乡园林绿化一体化的要求,构筑农村田、路、渠、村庄绿化带圈,建设生态文明乡镇,三年造林0.7万hm2。

9、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建成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6.7万hm2,其中无公害粮油生产基地6.7万hm2,无公害瓜菜基地1.7万hm2,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1.7万hm2,无公害啤酒大麦、洋芋、棉花、甜菜、中药材等基地3.26万hm2,制种基地3.34万hm2。定期开展地表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确保主要农产品无害化生产。

10、草原保护与建设工程。以草原重度退化区为重点,以牧区开发示范项目为依托,禁牧、休牧、轮牧,加快生态移民、退牧还草步伐,遏制草原退化趋势,促使草地生态向良性演替方向发展。3年内牧区和半牧区建设人工草地、改良草地、围栏草地等达到106.7万hm2,治理“三化”草地80万hm2,建设牧草种子原基地2个。

11、生态创建示范工程。以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示范户创建为载体,创建36个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1000个生态家园示范户。

12、甘州区国家级农村环保试点工程。以集镇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饮水安全为重点,建设34个示范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13、民乐县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试点工程。整理基本农田1.34万hm2,达到田、林、渠、路相配套,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县区、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农村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依据。各级环保部门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各级主管部门履行好主管职责,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同、依靠农民、联合推进”的格局。对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予表彰奖励。

2、切实履行好部门主管职责。环保部门会同发改、农办、农业、建设、卫生、水务、国土、林业、畜牧等部门制定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发改部门加强对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移民项目的协调和争取;农业部门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以及“一池四改”和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和推广;畜牧部门做好集约化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搞好区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加大退牧还草、围栏禁牧、草场轮作;建设规划部门指导编制好农村村镇建设规划,指导并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好农村安全饮水,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工作,以及乡村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垃圾,推进卫生村建设;水务部门抓好农村水利设施、安全饮水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农村河道、塘坝清淤整治,加强河道采沙的监管工作,避免滥采乱挖;国土部门抓好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工作;林业部门做好乡村植树绿化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沙治沙、湿地保护、公益林建设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和林业病虫害防治;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村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支持和监管。

3、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体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农户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水源地保护、环保公用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以及国外的贷款与捐赠;依托环保项目吸引市外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拓宽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渠道。

4、加强农村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把农村环境保护放在与城市环境保护同等重要的地位,改变农村环境保护薄弱的状况,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的安全。乡镇和工业园区应当有承担管理环境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做好农村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管理。

5、积极引进和推广环保科学技术。积极引进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小、产出效益好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技术、新工艺。重点做好垃圾简易填埋技术、乡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技术、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技术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各级职能部门应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加大农村环保科技人员培训力度,使科技成果能得到及时推广与应用,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力。

6、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开展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活、消费习惯,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环境意识。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建议与诉求,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农民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