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9-30 16:29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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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8〕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8〕13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12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6〕53号)精神,确保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如期完成,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消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1至7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844起,死亡4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1314.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7. 2%和60%,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28.6%和37.5%,火灾四项指数呈“两升两降”态势,总体形势基本平稳。但诱发火灾的因素依然存在,特别是从近期各市州落实责任书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缓慢,挂牌督办118件,目前整改销案45件,尚有73件未整改;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进展不平衡,应建25个,目前仍有13个尚未开工,应招录消防文职雇员105名,目前只招录42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靠实责任,确保政府消防目标责任书任务如期完成。

各市州政府要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发改、财政、建设、公安、教育、劳动、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特别要在火灾隐患整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消防业务经费保障等工作方面加大落实力度,努力完成全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精心安排,认真抓好秋冬季节防火工作。

秋冬季节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高发期,加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比较集中,各类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加快,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各级政府要针对秋冬季节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把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医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彻底排查,落实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针对我省秋冬季节农村火灾多发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确保农村火灾形势基本稳定。

四、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

各级政府要始终把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置于重要位置,重视和关心这支队伍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加大对公安消防队伍的投入力度。特别要根据扑救特、难、险火灾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大力加强消防装备尤其是特种消防装备建设,使消防部队能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立足于“灭    大火、打恶仗”,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近期,省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市州政府落实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州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找不足,采取得力措施,抓落实、赶进度,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