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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发〔2008〕78 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各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事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未来和发展。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不断提高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开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八年八月二十 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的问题,促进平安张掖建设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正确认识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复杂原因,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仍然呈现犯罪年龄持续下降、暴力倾向更趋明显、团伙作案日益突出的趋势,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生活的一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迫切要求解决。
2、切实增强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落实市委“坚持特色方向、走好三条路子、推动三大战略、实现科学发展”基本思考的实际行动,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平安张掖建设步伐。
3、进一步明确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着眼长远发展相结合、坚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结合、坚持强化重点工作与推进基础工作相结合、坚持发挥部门优势与形成合力相结合,立足于教育和保护,着眼于建设和管理,辅之以改造和挽救,努力构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预防违法犯罪能力,把广大未成年人培育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4、进一步明确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目标。一是机制更加完善。理顺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实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环境更加优化。积极消除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风气。三是素质明显提高。广大未成年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良好,成长为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合格公民。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不超过当年犯罪总数的12%,实现“问题学生”数量、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人数和社会闲散未成年人数量“四个明显减少”的阶段性目标。
二、源头治理,努力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预防犯罪能力
5、严控中小学生辍学流失。落实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控辍”责任制,健全辍学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对“控辍”工作的检查考评。明确学校在“控辍”工作的责任,重视和加强后进生转化工作,防止学生厌学流失,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品学有缺陷的学生,防止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简单推向社会。构建中小学扶困助学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困难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多渠道解决城乡贫困生就学问题,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迅速启动城市免费义务教育,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探索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支持各类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大力发展初中后职业教育,扩大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加强对未进入高中的初中毕业学生、辍学学生等未成年人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最大程度地避免未成年人闲散在社会。
6、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将未成年人列为重点普法对象。坚持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要求,把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纳入规范化学校建设内容,将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建立学生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成果予以记载,增强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完善和落实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的选聘、使用、考核和激励机制,切实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依托法制副校长制度增强教育实效。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少年法庭、戒毒所、监狱、法律援助中心、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创建一批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法制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开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切实加强未成年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级中学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针对不同年龄阶段、设计不同教学内容,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完成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过程。各级中小学都要设置心理咨询室,逐步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制定科学可行的健康教育计划,建立心理问题学生档案,形成健康教育长效机制。
8、积极改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要注重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家庭教育和家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做好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时向广大家长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要建立社区、学校、家庭定期联系沟通机制,推广“双报到、两反馈”制度,避免出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脱节。要广泛开展“美德在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家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要加强新闻媒体对家庭教育的宣传,运用各种阵地宣传家庭教育知识,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三、监管并举,努力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9、进一步加大网吧管理力度。强化对营业性网吧的监管和专项整治。设立网吧监督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措施,严厉处罚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探索建立网吧查处档案,加大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的处罚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上网场所建设。教育部门要推动学校加强校园网络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和镇村要开设面向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实施“绿色上网工程”。开展“绿色网吧”、“绿色网站”建设活动,对供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设备要强制安装安全防护软件并统一标识,积极推广绿色上网软件,推广家庭上网电脑加锁、加密技术,防止有害信息侵害未成年人。
10、努力净化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和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推动建立文化产品分类陈列经销制度,对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观看的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等,实行专柜经销。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展示和出售成人文化产品,对违规者依法予以处罚。由文化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定期开展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制作和向未成年人兜售淫秽光盘、“口袋书”和暴力游戏软件等违法行为。加强未成年人文化产品经营网点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价廉质优的精神文化产品。
11、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抵制诱惑、抵御不良影响的能力。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坚持“物防”、“人防”和“技防”三结合,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监控及报警系统建设,健全门卫、护校队力量,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加大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力度,适时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安全防范设施,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有效预防校园内侵财、侵害人身权利案件发生。
四、突出保护,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2、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严肃查处侵犯校园、伤害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校园的“黑手”。严厉打击操纵利用品行不良学生组织犯罪团伙、抢夺学生财物、实施校园暴力的不法分子。严惩控制利用儿童乞讨牟利和唆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严厉打击吸毒、赌博和色情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赌博、色情等向学生渗透的渠道。深入开展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清毒品、赌博和色情活动的危害,自觉做到远离毒品、拒绝赌博、洁身自好。
13、加强对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救助。建立司法、民政、教育部门和社区居(村)委会四方情况通报和责任联系制度,实行服刑劳教人员家庭情况档案和信息共享制度,落实对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政策和措施。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服刑劳教人员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没有监护人的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可暂时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居(村)委会要协助做好服刑劳教人员子女监护救助工作,帮助落实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责任人,联系帮扶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为有需要的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帮助,并把救助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平安村(居民社区)等考评标准。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掌握服刑劳教人员子女在校动态,给予人文关怀、学习关心和学杂费减免等照顾,防止学生流失。鼓励社会机构、社会人士、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收养、教育和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环境。
14、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管理。积极推广山丹县留守儿童监护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建立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和基层组织多方协调、互相配合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和监护管理体系。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信息掌握和情况沟通。把留守儿童作为“控辍”重点对象,确保学生留守不流失。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寄宿能力,对困难学生给予寄宿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让有需要的留守儿童寄宿就学。推行代理家长制度,支持留守儿童较多的村设立托管机构,对假期留守儿童进行集中照顾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假期学生活动,丰富留守儿童假期生活,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开设“亲情热线”和“家长邮箱”等,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感情沟通,加强学校与留守儿童父母的联系。开展关爱帮扶活动,组织镇村干部、教师、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探索实行指定代养(代管)人制度,落实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主体。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家庭观念教育,引导他们关心子女学习和生活。
15、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探索建立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法律援助体系和实施机制。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建立各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基金,为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经济保障。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依法对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案件减免诉讼费,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相互衔接。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鼓励社会组织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16、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使社会保障基本覆盖特困未成年人。把特困未成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范围,对特困未成年人及由于其他原因得不到家庭保护的未成年人采取保障性措施,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就学等问题。全面落实“四个全覆盖”(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覆盖非职工人群,床位补贴翻番、济困病房制度覆盖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由财政供给覆盖全省乡镇)要求,加大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特困未成年人享受医疗保障和福利。
五、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问题学生”等未成年人的转化教育
17、强化社区矫治功能。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社区特殊未成年人帮教制度,重点做好判处非监禁刑罚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判处刑罚宣告缓刑未成年人和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建立社区特殊未成年人档案,对社区内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式帮扶教育。发挥专业机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社区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创建活动,完善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改善社区矫治条件,营造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
18、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级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法委要切实负起责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预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抓工作落实,确保年度各项指标不折不扣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