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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8〕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张掖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 62号)精神,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0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6—9月份的主汛期。在此期间,极易诱发泥石流、堆积层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露天采矿的边坡滑坡、露天开采的掌子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矿山采空区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二、主要预防地质灾害区段和威胁对象
根据近几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选择部分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见附表)。各县(区)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加强监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重点防治区域如下:
(一)甘州区
(1)在雨季集中期内若遇强降雨或暴雨,地处山区的安阳乡、花寨乡、平山湖乡和边远浅山区的龙渠乡、甘浚镇、大满镇、靖安乡、碱滩镇、沙井镇等乡镇就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高陡边坡坍塌等地质灾害。
(2)在汛期若黑河水流量过大、来势凶猛,就有可能诱发黑河堤岸滑坡、崩塌,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将会对黑河沿线有关乡镇村庄及西郊五里墩一带的工厂、居民区、公路、桥梁、涵洞、学校、房屋、农田、林木、家畜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甚至会危及城区的安全。
(3)位于各有关乡镇的砖瓦生产企业,若土层开采深度超过4米,边坡大于45°,如不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土地整理或复垦,将会造成严重的植被和地质环境破坏。若遇强降雨或暴雨,采空区就有可能造成土体滑坡、地面陷塌、高陡边坡坍塌等地质灾害。
(4)位于平山湖乡的煤矿、硅石矿,龙渠乡的石膏矿,若遇强降雨或暴雨,主要诱发的地质灾害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
(二)临泽县
(1)如有暴雨倪家营乡梨园河沿线一带的张肃公路、南台村、梨园村、汪家墩村、黄家湾村和新华镇小东沟河、碴子河、陈家河、李家河沿线的向前村、西街村、新华村、亢寨村、新柳村和新华生态区易形成山洪,造成泥石流。
(2)如有暴雨倪家营乡祁连山(梨园河)沿线南台村、梨园村、汪家墩村、黄家湾村和新华镇西大口、大青羊口、小青羊口、老康口、风山口、东小口、西小口沿线新柳村、明泉村、富强村、大寨村及平川镇北山沿线—工程村、三二村、三三村易形成山洪,造成泥石流。
(3)鹦鸽嘴、马郡滩、牛场、三坝、四坝等水库库区及下游村社在汛期易发生泥石流。
(4)东小口子锰铁矿、板凳沟铁矿、红柳园粘土矿等矿区采场、井筒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高台县
(1)若遇强降雨或暴雨,新坝乡和平村一、二、九社、曙光村一社、东大村一社、照一村六社、暖泉东山林场、东上村三、四社、西上坝村、东上坝村,主要诱发的地质灾害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
(2)若遇强降雨或暴雨,南华镇南寨子村一至六社、先锋村、墩仁村二社、明永村一、二社。主要诱发的地质灾害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
(3)若遇强降雨或暴雨,罗城乡侯庄村、万丰村以及天城湖水库,主要诱发的地质灾害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
(4)若遇强降雨或暴雨,合黎乡五一村、五二村、五三村、五四村、六二村、六三村、六四村、七坝村、八坝村,主要诱发的地质灾害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
(5)北山萤石矿区和盐池盐硝矿区在汛期易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四)山丹县
(1)位于清泉镇南湖村的前窑地区由于煤炭过量开采,地下水位下降,形成采空区,造成地表沉降,平均速率达到厘米级,形成突出的局部异常地域,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2)位于县城西南的平坡地区,因多年来大量采煤,地下水位下降已形成采空区,易造成地面沉降,如发生地震,易诱发地表裂隙、沉降等地质灾害。
(3)大马营、陈户、老军、花寨乡临近大黄山地区,因部分地区森林植被较差,土质松散,暴雨时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和暴发泥石流。
(4)位于县城以北的龙首山地区,植被为少量灌木和半灌木组成,植被覆盖少,土质松散,在汛期有大暴雨时,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或泥石流。
(5)矿区和采矿点汛期有大暴雨、连续降雨或发生地震时易造成坍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五)肃南县
(1)祁丰藏族乡其辖区内祁青片珠龙关、小柳沟,祁丰片马苏河、黄草坝等地是山洪、泥石流易发地段。
(2)大河乡辖区内雪泉片石居里、大岔、709公路松木滩一带是地质灾害活动频繁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段,在汛期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沿213线的白银、青龙段、墩台子村海牙沟是地质灾害活动频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地段,在汛期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皇城镇九条岭煤矿位于铧尖乡境内,近年来由于采矿活动和地理位置的特殊原因,长方村、水关村境内频繁发生地裂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5)马蹄藏族乡属高寒湿润草原气候,年平均降水量360-490毫米,常年雨量充沛,金马公路沿路,大泉沟片黄草沟、南城子村,西水片八一、正南沟村等地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6)红湾寺镇地处隆畅河、东柳沟河、西柳沟河交汇处,雨量充沛,多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六)民乐县
(1)大河矿区、火石沟、吊吊沟一带是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高发地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为香沟河桥北坡、黄马圈湾下段、柏树洼桥一带、骟马沟背坡和吊吊桥一带。
(2)南古、新天、丰乐、顺化、洪水、永固、南丰7个乡镇的沿山地区地势南高北低,在汛期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辖区内各水库都座落在各大山口和河谷出口处,若遇大暴雨形成山洪,会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村庄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扁都口227线沿线和扁都口矿区一带,由于路基开挖和削坡,在汛期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和时期
我市地质灾害危害范围较广,各县(区)的县城、村镇、铁路、公路、水利工程、水电枢纽工程、天然气管道、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矿山企业等,均易于受到地质灾害的危害。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6—9月份。
(二)滑坡、崩塌、地裂缝。降水诱发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6—9月份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必须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山丹县前窑一带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主要为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采空区的大小有关,该类灾害必须全年防范。矿区要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各县(区)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和重点地质灾害专人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灾害隐患点的检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建设、交通、铁路、通讯、电力、旅游、农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全面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分布、类型、规模、活动范围及主要诱发因素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对人口密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国土资源部门要派专人向受威胁区群众宣传讲解防灾知识,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灾害易发点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使广大群众了解预警信号,掌握避让路线,防止因乱造成人员伤亡。
3、加强监测,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县区要按照“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加强各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确保县(区)、乡(镇)、村之间的信息畅通,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为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工作创造条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汛期来临前,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认真排查,对重点地质灾害管理区和地质灾害点进行巡回检查,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通报制度,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
4、加强监督,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近年来由于人类工程和经济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有增加趋势。各县(区)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工矿企业的安全检查,立即制止或整改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附件:2008年市级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