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7-03 10:45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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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08〕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和农户依法履约意识,促进种子产业做大做优做强,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地方财政增税奠定基础。结合我市种子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的紧迫感

“十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种子产业的发展,把种子产业作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以建设全国一流农作物制种基地为目标,加快构建新型种业体系,稳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精心打造质量精品,着力提升经济效益,大力推进种子生产专业化、经营集团化、加工现代化、包装标准化、销售社会化、管理法治化进程,加快了我市由制种大市向制种强市迈进的步伐,种子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各类农作物繁制种面积达到122.3万亩(占全市农作物总播面积的40%),其中杂交玉米制种面积达到105万亩,生产杂交玉米种子4.3亿公斤,占全国大田玉米用种量的43%,为全国粮食生产用种提供了有力保障。玉米制种覆盖全市6县(区)的54个乡镇、415个行政村,参与农户15.7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62%。种子产业已成为全市农户参与最广泛、利益连接机制最紧密的产业,张掖已成为国内最具知名度和最具竞争力的制种基地之一。

当前,在我市种子产业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产业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种子企业管理不规范,产销脱节,开拓市场能力弱,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二是种子企业数量偏多,部分企业规模较小。目前全市34家杂交玉米制种企业中,年生产面积1万亩以下的达13户,这些企业生产经营能力普遍较弱,诚信度低。尤其是个别企业拖欠农民种子款的问题十分突出。三是种子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重生产、轻自主品种培育和品牌创立,利用品牌优势增收的意识不强。四是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屡禁不止;抢购、套购种子的现象依然存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种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作为当前种子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工作           

(一)坚持税收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和规范税收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法》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规定,外地企业在张的二级分支机构要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全额缴纳所得税。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种子企业税收征管力度,强化对我市种子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加强对种子企业的税收分析、测算、评估、稽查,切实保证国家税收足额收缴;税务、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税护税机制,堵塞税收漏洞,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二)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按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市上制定玉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准入条件,依法审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严把市场准入关。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首先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原则上要变更为子公司;其次,应具备一定规模的晒场、仓储、烘干、加工设施和检验仪器,拥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体系;第三,要考察企业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社会公共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

(三)实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做大做响张掖种子品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业协会要加大工作力度,抽调专人,加强同工商、质监部门的协作,依托我市独特的资源禀赋与优良的杂交玉米种子品质,申请注册张掖玉米种子地理证明商标,提升种子附加值,提升张掖种业形象,聚集品牌效应,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打造平台。要制定种子地理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管理,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能,凡张掖境内生产的玉米杂交种必须使用张掖玉米种子地理证明商标,做到无地理证明商标的种子不出境、不销售。有关部门要加强包装标识的监管,外销玉米种子包装必须注明“产地:甘肃省张掖市”。

(四)落实五项制度,强化种子质量管理。一是坚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在播种期、苗期、花期、收获期等重点阶段,全方位开展质量检查和抽检工作。要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种子生产、加工、包装、包衣、检验、贮藏和销售等环节质量控制流程图和管理制度,建立田间档案。各级植保植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产地检疫力度,并有针对性地指导搞好病虫害综合防治,有效遏制危险性病虫害的蔓延,减少病虫危害造成的损失。二是坚持企业信誉等级评估和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制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业协会应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监督,建立诚信档案,修订完善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评估活动,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要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刚性应用,把评估结果作为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参考的依据之一,纳入前置审批要件管理范畴。对评估等次为A级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生产面积不得超过3000亩;对受到黄牌警告或连续两年评估为A级的企业,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对具备条件的生产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或制种协会向所在县区种子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颁发种子生产基地证书。三是坚持种子生产合同制度。种子生产应由种子企业与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公开合同内容,使用由种子管理部门印制的规范合同文本。四是坚持种子收购、种款兑付、种子发运旬报制度。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从种子收购开始坚持旬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种子收购、兑付、发运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问题,督促基地农户及时晾晒并按合同交售种子,监督企业如期收购农民的合格种子并兑付种子款。五是坚持玉米制种标准化种植制度。种子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市上制定的《标准化玉米杂交制种技术规程》进行种子生产,确保种子质量。

(五)建立社会管理组织,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甘临高三县区要分别成立企业协会和生产基地协会,企业协会由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组成;生产基地协会由种子生产基地乡镇负责人和村民委员会或农民专业经济组织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两会”作用,加强协调,相互沟通,建立生产基地种子价格协商和行业自律机制,解决会员单位之间的矛盾,实现种子生产由无序竞争到有序合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顿,优化生产经营环境。突出治理无证生产经营种子、超范围生产经营种子、生产制售假、劣种子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伪造、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抢购套购种子等违法案件。落实完善从事非主要农作物制种单位必须在经营地所在县(区)种子管理部门登记制度,探索建立制种风险抵押保证金制度。以检查种子企业资质、生产档案、经营档案和种子标签为重点,全面开展市场检查,发现线索,一查到底。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上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财政、监察、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顿工作的协调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把各项规范整顿措施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环节。要加大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工作的宣传力度,围绕做大做强种子产业,充分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导、服务引导、信息引导和舆论导向作用,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强化对企业和农民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和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依法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种子生产基地,有效规避生产风险。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种子产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通过专项整顿,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逃税漏税行为,净化种子生产经营环境,努力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的“三赢”目标。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