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张掖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6 09:18 来源: 背景色:
 : 

张政发〔2007〕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步伐,研究解决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有效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全市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管理工作,促进矿产资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开发利用,使资源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地方经济实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张掖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导小组。

组 长:栾克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生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安想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贾登龙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秦述国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臧进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蓝秉勤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玉峰  市招商局局长

        武建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董 键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副总工程师

        刘 毅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安玉冰  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秦述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详见附件),研究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能分工和解决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确定重点勘查项目和环境治理项目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研究确定重要矿产地的招商引资;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大违法案件的联合执法;研究解决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业务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筹备,负责汇总和提交需要上会审议的事项;催办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起草领导小组形成的各项决定和意见以及工作报告和总结;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宜。

附件:张掖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张掖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为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作的协调统一,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

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充分发挥本市资源优势,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加强统筹领导,加快勘查开发,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促进全市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高效务实。要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准备充分、讲求效率。

2、依法行政。要做到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应用法律、严格办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3、科学决策。要做到民主集中、集思广益、实事求是、科学决策。

三、主要职责

1、研究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

2、研究解决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3、研究审定市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4、研究审定市级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5、研究确定重要矿产地的招商引资。

6、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实施方面的有关问题。

7、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大违法案件的联合执法。

8、研究解决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它事项。

四、议事规则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特殊情况下由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召集。

3、联席会议在召开之前,牵头单位应就研究事项做好衔接工作。

4、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