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07〕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张掖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
张掖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2007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坚持深化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非公有经济快速发展
(一)深化企业改革,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要靠实责任,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坚持因企施策、稳步实施,全面完成山丹焦化厂、山丹化工总厂政策性破产终结工作,加快张掖有色金属公司、市矿化公司、高台盐化公司政策性破产工作进程。进一步深化市五色建材有限公司、市冶炼厂等企业改革,推进县(区)未改制和改制不彻底企业的改革,认真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市属工业企业向产权多元化发展,不断提高改制企业的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做好省属下划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
(二)继续推进粮食、流通和公路交通等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相关管理体制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分级负责制,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工作职能,加强粮食流通领域管理。建立市、县区级粮食储备体系,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研究制定我市加快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好改革政策措施,完成未改制商流企业改制。以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为重点,推进管养分离、事企分离、加快建立新型干线公路养护机制,进一步加大交通系统企业改革力度。继续推进建筑、农牧、旅游等企业的改革,推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转换机制,发展壮大。
(三)探索和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方式。严格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社会公共管理 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依法强化和规范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探索会计、审计、统计、相衔接的出资人财务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征收监管工作。探索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资产的监管体制和具体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全方位优化非公有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牢固树立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就是支持发展的观念,切实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发展速度的重要措施来抓,放心、放手、放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5〕63号),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领域。大力发展适应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05〕11号),全面推广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等“三项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富余人员。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逐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推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和“村财乡管”委托代理制,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06〕92号),总结推广临泽县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规范化试点经验,制定出台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认真落实《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占用制度。
(三)加快县域经济和小城镇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学习和推广全省13个县(市)的试点经验,继续推进“强县扩权”工作。县区要进一步整合农业资金,加大对重点财源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投资效益。扩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范围,强化规划指导作用,引导乡镇企业和龙头企业向县城和小城镇集中、向工业园区集中,增强城镇的产业聚集功能。按照区域经济布局,有重点地培育小城镇和县域特色产业,重点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产业集中的小城镇,探索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路子。
(四)加快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抓住农业发展银行拓宽服务领域的机遇,适时扩大覆盖范围。积极支持农业银行向服务“三农”的综合性银行发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探索创建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小额信贷组织积累经验,引导民间资本发挥支农作用。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务,推动农村在规模化种植养殖方面较快发展。进一步探索加快特色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发展的新机制,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五)协调推进农村其他改革。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上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种子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供销社系统深化改革,创新组织体制、经营方式和服务机制。稳步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符合我市市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完善对各种粮农户的直接补贴,建立稳定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继续抓好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核和处理工作,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各级要以政务大厅(中心)为依托,规范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许可(审批)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挂牌服务制、责任追究制,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推行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坚持不断创新,增强行政能力。
(二)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探索研究我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改善政府投资管理模式,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建立统一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加强审计监督和项目稽察,规范资金管理,完善制衡机制。建立有利于吸引外资和鼓励社会投资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同时,鼓励、引导、扩大民间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认真总结高台、临泽“乡财县管乡用”试点经验,全面推行以“预算统编、账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继续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细化部门经营预算编制,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四)深化税收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现行税收和税制改革政策,以贯彻国家新出台的各类税法、税管条例和全省规模调整营业税标准为契机,不断强化对车辆、房地产、规模以上餐饮业、房屋租赁、二手房转让、高收入者和劳务交易等环节的税收管理。积极探索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运用税收政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树立科学的理财观,严格财政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使有限的财力更多地向基层、“三农”、公共服务和培植财源倾斜。
(五)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探索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办法,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合理、监督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分类改革试点,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进行整合,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继续改革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的投入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四、围绕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大力推进各类要素市场和资源市场改革发展
(一)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减轻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创新经营管理和服务方式,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商业银行发展成为区域性地方银行。按照“银行选择项目,企业选择银行”的思路,加强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引导与协调,组织好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对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不断提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加快劳动力、人才、技术市场等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劳务输出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服务组织。启动市中心人才市场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业务,巩固和完善人事代理、人才交流等服务功能。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制定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保护技术交易者权益的政策措施。
(三)推进农村市场和现代城市市场建设。继续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围绕县区主导产业,建设区域性、综合性、专业性市场,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继续争取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强与周边地区联合,努力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大商务体系,繁荣全市消费品市场,促进跨区域市场建设。积极开展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宗旨的城市“双进工程”,努力探索城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新内容、新方式、新途径。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四)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市场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以管理、监督、服务为职能的政府价格管理体系,推进公用事业、垄断行业和环境资源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价格秩序。
五、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甘肃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好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加快城乡统筹就业进程,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和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和自我创业能力。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公务员法》要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动态调整的最低工资制度。
(三)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按照《甘肃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做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不断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的途径和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提高社会综合救助能力。
六、围绕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科、教、文、卫体制改革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省委发〔2006〕20号),进一步完善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立足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培育、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大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技术创新。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实施中小学校园基础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文化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6〕45号),努力在深化文化单位内部改革、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积极培育各类文体市场主体,发展文体产业。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发展地方特色文化,繁荣文艺创作,力争多出精品。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全面启动有线电视数字转换工作。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出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积极做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六县区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参合农民达到87万人,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加快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着力解决药价虚高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食品安全问题。
今年是市委、市政府换届后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为确保2007年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抓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深化改革工作机制,继续探索深化改革的推进方式。要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决策,发展改革部门抓协调、主管部门抓落实、部门与部门之间抓配合的良好改革局面,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生产力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为加快发展提供活力。
要积极组织进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查研究,按照《甘肃省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好专项改革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适时推开。要注重探索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统筹考虑改革成本,逐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鼓励改革创新,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张掖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张掖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 号 | 内 容 | 主抓或牵头部门 |
1 | 深化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市属工业企业向产权多元化发展 | 市经委、市国资办 |
2 | 做好省属下划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 | 市国资办、市财政局 |
3 | 推进粮食、流通、农牧、旅游等相关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 | 市国资办、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旅游局 |
4 | 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 | 市国资办、市财政局、市银监局 |
5 |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加快全市非公有企业发展 | 市乡镇企业局 |
6 |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等工作 | 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局 |
7 | 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占用制度 | 市农业局 |
8 | 进一步加大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继续推进“强县扩权”工作。 | 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政府研究室 |
9 | 继续做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10 | 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创建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 市银监局、市农发行、 市农办 |
11 | 继续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 市农业局 |
12 | 推动供销社系统深化改革,创新组织体制、经营方式和服务机制 | 市供销社 |
13 | 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 | 市水务局 |
14 | 按照国家部署,探索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市林业局 |
15 |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市、县区政府的政务大厅(中心)为依托,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服务 | 市政务办、市政府法制办 |
16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许可(审批)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挂牌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具体措施。 |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办 |
17 | 继续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 市发改委 |
18 | 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 市财政局 |
19 | 继续深化税收体制改革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20 | 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探索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办法,适时进行改革试点。 | 市编办、市人事局 |
21 |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组织好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对接。 | 市银监局、市人行、市发改委 |
22 | 加快劳动力、人才、技术市场等要素市场建设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 |
23 | 推进农村市场和现代城市市场建设。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
24 | 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 市物价局 |
25 | 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26 |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
27 |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 市科技局 |
28 |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 市教育局 |
29 |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 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
30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说明:1、《分解表》是依据《张掖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列出的主要改革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依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2、《分解表》所列主抓或牵头部门是指承担具体改革任务的主要负责部门,请各主抓或牵头部门明确目标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参与改革的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与沟通,确保改革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