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5 15:17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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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7〕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张掖市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张掖市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县(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和“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以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为切入点,通过整顿源头,规范流通,强化监管,实现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重点

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要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以街道、社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和无证照加工点为重点对象,全面摸清生产加工现状,紧紧抓住源头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小作坊,整顿规范一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生产要求的生产加工小作坊,扶持树立一批规范的生产加工典型。通过整治,彻底改善全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提升地产食品安全水平。

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整治。对《食品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换证,或《许可证》尚未到期但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未通过卫生部门年审的小作坊、小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对生产加工的“黑窝点”,要严肃查处。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作坊、小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逾期未申报办证、或整改达标无望的,由质监部门依法取缔。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小作坊、小企业,要加强监管,督促尽快完善设施设备,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卫生状况好、设备先进、质量档次高的豆制品加工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培养行业典型。对整改和取缔的小作坊、小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集中整治见到实效。结合集中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并通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动我市豆制品行业的发展。

三、职责分工

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负责全市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卫生部门

对全市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食品卫生许可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坚决查处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豆制品的违法行为;对豆制品生产企业的加工场所、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查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小作坊、小企业;负责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单位食堂豆制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换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尚未到期但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未通过卫生部门年审的小作坊、小企业。

(三)工商部门

严把豆制品制作、加工和销售的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豆制品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四)质监部门

加强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的日常监管,实施豆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检查,对豆制品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执行产品标准进行注册登记,对证照齐全的豆制品生产企业无标准生产进行查处;督促取得“一证一照”(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作坊、小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取缔达标无望的小作坊、小企业。

(五)公安部门

配合搞好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依法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实施步骤

这次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从5月下旬开始, 8月底结束,为期三个月。

1、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彻底摸清辖区内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整改、取缔名单。

2、联合执法,全面规范。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由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卫生、质监、工商、公安及新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逐户进行一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

3、强化措施,健全机制。要针对豆制品行业生产销售、市场供求状况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豆制品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全市豆制品集中整治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成立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国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局长李文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侯灵芝、市质监局副局长毛兴业任副主任。市工商局、公安局和广电等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各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甘州区的整治工作由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区属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责任,组织好本辖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因豆制品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整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区)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总结,于2007年9月5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整治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等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豆制品市场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类案件的移送标准、取证要求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时效和办案质量,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以罚代刑及专项整治“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做好食品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小企业的准入把关工作,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滑坡、反弹现象。

3、加强协调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综合协调,充分利用现有豆制品安全监管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一致,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形成豆制品市场集中整治的工作合力。

4、强化宣传教育。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案件,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引导群众安全消费,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豆制品市场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