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07〕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矿产资源是我市最具优势和开发潜力的禀赋资源。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发,是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突破口,也是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极具现实性和战略性。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效益,使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地方经济实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资源管理,依法规范资源开发秩序。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职能,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清理整顿力度,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严肃查处无证开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防止对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导向,全面推行采矿权招拍挂制度,健全完善公正、公平、透明的矿业权交易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山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补偿金制度,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依法、有序、合理、高效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建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在保护中加快开发,在开发中促进保护,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二、坚持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资源有偿开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新路子。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县(区)政府要通过协商机制,积极推行把资源作为股份参与资源开发,资源入股所占的比例根据资源稀缺程度和开发价值来确定,一般掌握在10-30%。县(区)政府可以通过先期投入控制探矿权和采矿权,招商引资,合作开发。也可以整合社会力量组建矿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取得采矿权作价入股,招商引资。地方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参与资源开发,可以将政府用于探矿、采矿的前期投入和交通、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入股,合作开发。通过入股分红,增加财政收入。由此推动矿产资源所在地生态、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利益共享,和谐共荣。
三、采选加工并举,准确定位资源开发终端产品。对矿产资源实行精深加工,是变资源输出型为产品输出型,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业附加值,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开发的现实选择。要按照采选起步、加工为主、综合开发、提高效益的思路,大力发展矿产加工业,根据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发展趋势,确定资源开发的终端产品,实现资源开发的高水平、高效益。今后,凡在我市境内开发矿产资源的企业,原则上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产品深加工项目,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各级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矿产加工企业积极开发下游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提升资源开发的质量和效益。
四、引进“两强”企业,切实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要从提高资源开发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引进经济和科技实力强的国内外大中型企业,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资源加工型项目,特别是在钨、钼、铁、铜、铅、锌等稀有资源开发方面,更加注重产品的精深加工,更加注重开发的规模、质量和效益,促进资源开发及其产品加工的规模化、系列化、精深化,实现资源开发效益最大化。要支持和鼓励矿产加工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技术合作,通过对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推进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五、加大勘探力度,不断扩大资源后续储备。坚持“谁投资,谁受益;探矿者优先取得采矿权”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探矿机制,采取投资者与勘探单位联合出资勘探、由投资者一次性出资申办探矿权,或政府、投资者和勘探单位共同出资勘探等多种形式,促进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投资主体多元化。设立政府探矿基金,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按照勘探总体规划和要求找矿、开矿,支持风险勘查,依法保护地质找矿投资者、风险勘查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勘探秩序,加大勘探力度,最大限度查明资源储量,摸清资源赋存状况和地质条件,力争储备一批后备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持久的资源保障。
六、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资源开发的良好环境。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方式,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提供一切便利,开展全方位优质服务,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要积极创造加快矿产资源开发的基础条件,对资源富集矿区(点)的基础设施要作为各级政府扶持的重点,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投资,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供电、供水、道路等基础条件,为加快开发提供保障。
二〇〇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