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机化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2-05 09:58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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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0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机化发展步伐,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上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农机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农业机械化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并明确提出要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农机化事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有着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配套机具拥有量、耕播收机械化水平居全省前列。但以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投入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机化的进一步发展。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农业机械化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快发展,努力促进全市农机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农机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全市农机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工作全局,以“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以调整结构、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提升效益为重点,强化农机管理部门的调控、引导和服务职能,进一步优化结构,创新机制,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农机与农艺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配套、与基地建设组装、与产加销运的对接,不断提高农机化水平,提高农机在科技中的贡献率,提高农机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贡献份额。

发展目标:

--装备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88万千瓦,年均增长2.4%;农业机械总值达到14.48亿元,年均增长3.8%;其中大中型拖拉机年均增长8.3%,达到3750台;配套机具年均增长5%,达到14.6万部,配套比达到1:1.82。

--作业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农机总作业量达到19700万标亩,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5%,年均提高0.5%;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取得重大突破,其中马铃薯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

--经济效益显著提升。2010年,农机年经营总收入达到9.3亿元,年均增长1.66%;纯收入达到3.85亿元,年均增长1.6%;农机化对全市农村经济的贡献率达到16.2%,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15.1%。

三、加强政策引导,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保证

1、认真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国家和省列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和资金的工作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和兼顾特色的原则,重点向大中型动力机械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配套机械倾斜,向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专业大户倾斜。要强化服务意识,实行阳光操作,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机具落实到户、技术培训到户、监管服务到户,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的温暖送到农民手中,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改革带来的成果。2、全面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的扶持政策,加快农机化进程。要积极落实对农机工业技术创新给予财政支持,对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和新产品制造实施税收优惠,对从事农机服务的收入给予税收优惠,对跨区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缴车辆通行费、免征养路费,对从事农田作业的收入给予税收优惠及燃油补贴等各项政策。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落实农机具停放场库棚用地政策,加强农机技术示范基地和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3、落实地方配套政策,健全完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机化列入同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认真落实购机补贴配套资金;建立农机化专项基金,鼓励引进、开发、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逐步实行地方购机补贴政策,努力扩大购机补贴范围和机具种类。要切实落实县乡农机推广服务机构的场地,按照“三定”方案和实际需要,配齐县区农机局、监理站、推广站、农机校、乡农机站工作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证。建立激励机制,对科技开发、引进推广、基地建设、体制创新、平安创建等关键环节实行奖励政策,激活基层工作活力。

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

要把抓项目促发展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抓住国家支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机遇,围绕促进全市草畜、制种、果蔬、轻工原料“四大”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研究项目、争取项目、实施项目,真正走出一条靠政策引导、靠项目支撑的农机化发展之路。

1、抢抓项目机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支持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寻求与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上下功夫,在用足用活政策上做文章,在争取国家和省上项目支持上求实效。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购机补贴、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等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项目、资源节约型农业机械化项目等,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用先进的农机新技术装备农业,推动现代农业进程。

2、配套组装项目。计划、科技、财政以及农口各部门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林牧副科技推广项目时,要同时安排相配套的农机化项目,组织实施农业节本增效工程、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技术工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工程、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努力使各类农业项目同时成为农机化组装项目,探索适合我市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条件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模式。

3、拓宽项目渠道。要充分发挥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在促进农机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农机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技术、资金、人才,不断推进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农机部门要加强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建立农机具示范推广基地,振兴农机工业,繁荣农机市场。要以澳大利亚“中澳援华项目”子项目合作为契机,加强与国外技术专家的合作,争取项目,吸引外资,提高项目水平。

五、创新机制,加快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步伐

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核心和关键。要进一步创新机制,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高效益。

1、立足需要,调整结构。要突出大、特、新、全,大力发展大中型机械为主的动力机械及系列配套的农业生产机械,集中解决耕、播、收环节机具的系列化、配套化问题,使主要农作物生产环节实现全程机械化。要围绕重要农时、主要季节、关键生产环节引进、开发、推广特色农机具,实现农机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注重种植业机械向统筹发展农林牧副机械转变。

2、配套产业,优化布局。适应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配套农业机械。一是要突出川区和山区经济发展特点,各有侧重布局农业机械,川区突出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山区解决适合自然条件特点的农业机械。二是要围绕商品基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农业机械。甘、临、高三县区主攻玉米、番茄、设施农业机械化;山、民二县发展马铃薯、油菜生产机械化;肃南县突出饲草收获加工、机械剪毛等机械推广。三是结合农业项目组装农业机械,大力组织实施“288”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市建设2个农机化综合示范县、8个机械化示范乡镇、8个特色农机化示范点,推进农机、农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的高度结合。

3、农艺与农机结合,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探索发挥农机、农艺技术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机与农艺一体化长效工作机制,以先进的农机化技术来引领农艺制度改革。建立各级农机与农艺结合联席会议制度,创建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技术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大力培训农机农艺结合的技术队伍,进一步夯实农艺与农机结合的基础。

六、健全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要以农机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群体产业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能力高效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为目标,采取政策促动、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多元创办的办法,加快培育农机服务体系,走共同利用和高效利用的农机化发展道路。

1、理顺市、县、乡三级综合服务体系。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改革农机推广体系。构建以市县区农机推广机构为主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机推广、教育、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在市农机研究所、推广站、农机校的基础上,组建全市农机化服务中心,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机服务工作。县区要整合农机推广、农机培训资源,培育县区农机化服务中心或组建区域农机服务站,负责区域内农机化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农机站建设,结合组建农民服务中心,完善职能,配齐人员,做好基层农机服务工作。

2、大力发展新型社会化农机服务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机作业合作社,发展农机股份合作公司,重点培育农机专业大户、跨区作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引导各级农机推广机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和有条件的农机大户从事农机中介服务。到2010年,力争每村扶持发展资产15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1户,每乡10户,每县100户,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00个,农机专业大户达到1000户。

3、拓宽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以解决有机户作业难、无机户用机难的问题为重点,引导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环节,开展订单作业、跨区作业、承包服务;动员农机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积极探索承包经营、返租倒包等新型服务形式,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农机服务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以解决农机经营形式单一、服务滞后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农机配件、油料供应、农机维修等服务网络,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服务。

4、加强农机信息服务。结合农村“金农”工程,建立市县区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的分析预测,按照社会需要、群众需求,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服务。

七、依法管理,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

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突出政策研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引导,促进农机化协调、健康、高效发展。

1、强化农机安全管理。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理顺监理体系,依法确定市、县农机监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地位,强化乡镇农机站的农机安全管理职能,配备村社农机监理员或协管员,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专业大户在安全生产中的自律作用。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安全共创的农机安全监理格局。开展“一十百千”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建立常规检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机制,落实“两不准、一严禁”牌证管理办法,力争2年内创建安全示范县1个,乡10个,村100个,户1000个。

3、加大农机市场监管。加强农机、工商、质检部门的配合,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维修网点、经销组织和生产作业组织的监管,规范农机市场,依法保护农机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和农机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4、实行农机行业职业鉴定制度。严格农机驾驶员、维修人员、推广员、经纪人、营销人员等农机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素质。

八、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开创农机事业新局面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农机化工作提到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日程,同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发展措施,及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部门配合协作。农口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农业机械化工作;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工业的支持力度;科技部门要在重大农机科技攻关、农机农艺配套研究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公安、工商、交通、质检部门要大力支持农机部门加强农机监管;各类生产、经销、服务组织要确立“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融入我市农机化事业,多引进、开发、生产急需的农机具,在服务中求得发展,在发展中完善服务,努力实现服务和效益的“双赢”。

3、加强队伍建设。农机部门要发挥好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搞好宏观规划、协调、管理、服务,加大对农机化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力度,指导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项目建设,监管农机市场,调处农机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机安全。要建立和健全市级农机工作宏观调控机制、目标管理机制及农机购置补贴和项目申报审核机制,建立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统计制度。要坚持分类培训、注重实效、创新机制的原则,加强农机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培训,着力提高操作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观念新、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机工作队伍和农机带头人。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一日